词条 | 临夏县民营经济发展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中共临夏州委秘书处、临夏州人民政府必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县县乡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州委秘发[2007]57号)和《关于全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02]60号)精神,设置临夏县民营经济发展局(乡镇企业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临夏县民营经济发展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是主管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 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民营经济发展与管理 (二)转移的职能 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依靠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为主,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从实物性管理为主转向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为主,从强调“服从”转向强调“服务”为主,指导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需要加强的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贪污保护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2、研究制定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3、加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经委的统计工作。 4、加强对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劳动保险、安全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筛选、论证、立项、报批符合我县实际、发挥资源优势的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的建设。 6、强化全县民营建筑企业和乡镇建筑业的管理工作。 7、加强与中东部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创造性地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与开发工作。 8、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技术人中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培训工作。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省、州、县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方针、政策、法规;对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实施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二)负责制定全县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将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同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发展。 (三)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负责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建设资金的衔接、协调工作;审定筛选、评估申报民营经济、乡镇企业10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负责项目的审查、论证和立项工作,帮助指导乡(镇)经委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支柱产业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利用。 (五)负责实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双带整推”战略、中西部合作示范工程。 (六)指导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系统职工的劳动、保险、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评定工作。 (七)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八)负责对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产品质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指导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安全、卫生、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国有资产的管理、保值和增值工作。 (十一)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州乡镇企业管理局(民营经济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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