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修竹 |
释义 | 林修竹(1884—1948) 字茂泉。掖县(今莱州市)东南隅村人。实业教育家。林 修竹少时勤奋好学,17岁考中秀才第一名。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被清政府选派 赴日本高等工业学校学习。1911年(宣统三年)学成归国,先后任山东高等学堂教务 负责人、省教育司科长、省长公署教育科主稿兼实业科主稿等职,期间,山东省教 育、实业方面的规划,均出自他手。他还兼办通俗教育,向民众灌输知识,革除不 良习俗,并应聘主办山东省第一次物品展览会,倡办纱厂等实业。林修竹还亲自起 草改进实业教育提案,主持创办了烟台水产试验场、济南矿业传习所、益都蚕丝劝 业场、临清棉业实验所、山东工业试验所等。 1920年,山东省实业厅成立,林修竹被委任为科长,分赴各县调查山东各地的 风土物产,编写出《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提出了建设各县劝业所案,拟定各县 劝业所单行章程17条,经省议会通过,转令实业厅执行。1921年,他当选为省议员。 1924年冬,林修竹出任山东河务局局长兼山东运河工程总办。因其坚持不懈,成绩 显著, 受到内务部嘉奖。1925年8月,黄河河水暴涨,为数十年所罕见。他不避艰 险, 奔赴现场,亲督兵民抢修堵漏,终未酿成大灾。9月中旬,黄花寺告险,又急 调沿河8县3万民工抢险。 他身先士卒,连续抢护7昼夜。因水势浩大,人力难抵, 大堤终被冲溃。在勘察李升屯、黄花寺两处决口时,时值战乱,他虽处绝境,仍努 力筹集经费。1926年1月18日,任堵口工程总办,于2月15日下令“李、黄”工程同 时开工,昼夜不停。他不支领任何薪水,始终亲临现场指挥,力排万难,终于在春 汛前竣工。为加固河防,便利交通,还兼任利(津)菏(泽)汽车路总办,修筑黄河两 岸利菏公路长达370余公里,两月告成。沿河民众感其治河之功,在泺口、李升屯、 黄花寺等处建碑10余座。 1927年,林修竹编纂了《历代治黄史》《李黄堵口实记》等书以总结治黄的经 验教训。同年秋,他被举荐为北京政府教育次长,协同总长将北京九校合并为国立 京师大学,并应聘兼任法科学长,办学成绩显著。后因政局变化,离职去天津定居。 1948年 10月19日病逝。著有《茂泉实业文集》《澄怀阁诗集》等流传于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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