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田烈 |
释义 | 林田烈(1906~1988) 又名林殿烈,台湾台北人。民国11年(1922年)毕业于台北市简易商业学校。民国16年就读于广东省汕头市高中,后因病辍学返台。民国18年起先后在台北德记合名会社、未广木炭行、茂记行,广州鼎新行,香港煤气公司、大春行等企业任会计、出纳、总务等。 林田烈青年时期接受进步思想,民国20年3月参加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从事抗日爱国活动,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争。抗战胜利后,林田烈从香港回到台湾,同台湾进步人士投入民主运动。民国36年台湾爆发二二八武装起义,林田烈同广大群众投入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政治斗争。民国36年10月再次到香港,参加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创建工作。民国37年8月,林田烈在香港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地下组织的交通联络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林田烈携带家眷来到上海,先后在荣鼎橡胶厂、联一橡胶二厂等单位任供销、财务和副厂长等职。1978年林田烈为台盟上海市支部专职干部,后任台盟上海市支部副主委、台盟上海市分部主委、台盟上海市委员会名誉主委、台盟总部常务理事和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 林田烈对祖国统一大业十分关心,团结在沪台胞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林田烈感到欢欣鼓舞,当即赋诗一首:“离乡别井廿九年,思亲情切意连绵。今朝喜读‘告台书’,统一祖国奔向前。”以表心怀。为了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同台湾同胞的联系,林田烈亲自接待来自日本、美国、巴西和香港的台胞旧朋亲友。在对台宣传工作中,林田烈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爱国华侨和港澳台同胞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台湾只有同大陆实行统一才有出路”。 林田烈从1954年起,历任第一届至第五届上海市人大代表、第二、三、四、五、六、七届上海市政协常委,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四、五届常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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