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林科大职前实践协会
释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职前实践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职前实践协会经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团委审核批准,并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同意创立,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后正式成立。

第二条 协会名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职前实践协会。

第三条 协会地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校区。

第四条 协会宗旨:培养职业素质,提高实践能力,增强团队意识,服务全体会员。

第五条 协会精神:团结热忱,务实创新,互助共进。

第六条 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校学生。

2、 务实诚信,有想法、有能力,想并且敢于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3、 拥护协会章程,遵守法律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正式入会时间为每年新学期开始统一招收新会员。非正式时间入会须经理事会成员测评通过并按规定上缴会员资料及会员费。

第九条 入会程序

1、 交入会申请书及会费。

2、 统一面试、审核。

3、 经面试审核合格者,由理事长发放会员证。

4、 人力资源部为新会员建立档案。

5、 入会完成。

第十条 会员权利

1、 有选举和被选举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2、 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 有优先参与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4、 凡在各种活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者,有获得协会给于的精神、物质表彰或奖励。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 同意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的管理,执行协会决议。

2、 维护协会利益和荣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3、 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主动宣传、贯彻本协会宗旨。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5、 参与协会管理,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程序

1、 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理事会审议通过,经理事长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备案即予注销,并封存个人档案资料。

2、 对于自动退会和其他情况退会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即予注销,并封存个人档案资料。

第三章 协会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协会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 选举机制

1、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初定人数为理事长(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理事长(副会长)4人(实际人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 各职能部门正、副负责人由部门成员推举,理事会审议委任。

3、 协会可以聘请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可根据会长的委托,在会长因故无法行使职权期间代理会长职务,会长复职后名誉理事长职务自行解除。

第十五条 人事调整机制

1、 理事任期1年,换届时间为每年10月,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非换届期如需调整,由半数以上理事提出,经2/3以上理事同意通过方可调整。

3、 理事在任期届满以前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职,需提前两周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协会章程的修改方案。

2、 审定协会的基本管理纲领。

3、 审议、决定协会的规划及活动计划。

4、 制定修改协会的职能机构,并确定其职责。

5、 有监督罢免理事的权利。

6、 直接对项目管理处负责,监督各项目组的工作进展。

7、 决定其他有关协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理事长(会长)职责

1、 负责主持理事会,确定理事会工作内容,协调安排理事工作。

2、 监督理事会对决议的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监管相关部门的工作。

3、 直接管理项目管理处,指导各项目组项目工作情况。

4、 签署协会重要文件。

5、 代表协会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处理协会内外部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副理事长(副会长)职责

1、 辅助理事长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2、 分管协会下属的人力资源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

3、 加强与理事长的沟通合作,协助理事长管理好项目管理处。

第十九条 秘书长职责

1、 辅助理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2、 负责理事会的相关筹备准备工作,负责理事会的会议记录及建档工作。

第二十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利益。当自身利益与协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协会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挪用协会资金。

3、 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协会有关的佣金和赞助费。

4、 理事以个人名义行事时,若第三方合理地认为该理事是代表协会或理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理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5、 理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协会所赋予的权利,接受协会成员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及合理建议。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连续两次无故缺席理事会会议,且未履行相关职责义务,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按有关程序予以撤换。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拟定每周一次(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故不能召开的,理事会有义务提前告知。

第二十三条 理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理事辞职应当向理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理事的辞职导致协会理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理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理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在理事会届满前,应尽快选派理事填补空缺。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批准理事的辞职报告后,理事的权利义务方为结束。否则,因理事擅离职守给协会造成的损失由该理事承担责任。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所有会员及理事会成员资料进行编排统计,详细记录其日常工作情况及工作能力,所参加的各项兼职、项目工作的成绩、表现。及时地与外联部沟通,对会员进行之前培训,做好人力的分类。通知开会。同宣传部共同拟定项目策划。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

负责统计协会各项财务支出和收入,并按照校团委的要求做好账务记录;定期向协会做阶段性的财务收支汇报;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公布财务情况,使账务公开透明化。

第二十七条 宣传部

协同人力资源部做好协会各项工作的宣传策划,加强同项目组的联系,了解项目组的需求并开展工作。宣传的经费等相关事项及时向理事会汇报。

第二十八条 外联部

负责与外部公司的商洽活动,建立公司档案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和秘书处备案。引进公司资源为会员创造机会,提供兼职培训、项目运作、职前实践等事宜。

第二十九条 项目管理处

项目管理处直接受理事长领导。下设若干项目组,负责执行协会安排的各项目运作、兼职培训等工作。项目管理处直接对理事长负责,所有工作直接向理事长汇报。

第三十条 协会管理模式 理事长(会长)

理事会 秘书长

副理事长(副会长)

人 源 财 项 理 宣 外

力 部 务 目 处 传 联

资 部 管 部 部

第五章 活动形式

第三十一条 商业知识培训

1、 相关知识讲座。

2、 职前培训。

3、 提高素质的相关测评、指导。

4、 职业生涯设计。

5、 开展相关的文艺节目汇演。

第三十二条 商业职前实践

1、 协会以公司模式运营。

2、 举办模拟招聘会。

3、 领导项目组开展项目。

4、 到企业参观。

5、 提供兼职和勤工俭学的机会。

6、 组织假期实习。

第三十三条 培养人际交往能力

1、 培养会员之间的融洽关系,促进团队合作意识。

2、 加强会员与公司企业的联系,做好沟通桥梁。

3、 以协会名义组织公益或慈善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和解除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协会应当修改或解除章程:

1、 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相冲突时;

2、 协会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的记载事项不一致;

3、 理事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三十五条 协会章程修改的具体方案由理事会制定并执行。

第七章 经费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主要经费来源为会员入会费20元/人(具体金额遵循相关部门的规定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收取);企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赞助费;项目组通过做项目产生的利润;以及相关的合法收入。

第八章 章程的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校团委审批后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职前实践协会理事会所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职前实践协会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14: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