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生,男,汉族,1951年10月出生,惠东平山人,大专学历,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惠东县第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第八届县委候补委员,惠东县第九届县委委员,惠东县第七届、八届人大代表,惠东县第五届、六届政协委员,惠州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现任惠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党组成员;分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972年12月后,在部队服役;
1988年3月至1991年3月参加省委党校大专班学习并毕业
1968年10月后,在惠东县平山镇南街知青场当知青;
1969年10月后,任惠东县平山镇南街居委会会计;
1976年4月后,任惠东县桅灯厂资料员;
1976年5月后,任惠东县财政局会计;
1982年9月后,任惠东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1984年4月后,任惠东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8年5月后,任惠东县财政局局长;
2003年12月后,任惠东县财政局局长、县财税系统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后,任惠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