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释义 | 组织简介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隶属于交通部长江航道局,是一家国有大型水运施工企业,具有建设部首批颁发的航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拥有国家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授予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通过了ISO9001∶2000、ISO14001∶2004以及ISO28001∶2001三个体系的认证。持有中国建设银行颁发的“AAA”资信等级证书,连续多年被省、市政府评为“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7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注册资金3.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逾15亿元人民币,目前年产值近16.7亿元人民币。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目前拥有荷兰、日本和我国自行建造的大、中型自航耙吸式、绞吸式、链斗式、抓斗式挖泥船、吹泥船等疏浚、吹填类工程船舶十六艘,为疏浚、吹填工程配套使用的辅助船舶40余艘,以及排泥管线等配套设备。主要承接沿海、内河航道及港口的疏浚、整治、开挖清淤、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炸礁、清障、修筑堤坝、水陆域测量、打捞救助等工程以及船舶修理、排泥管线建造等业务。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自建局以来,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执业”的经营理念,努力打造“中国疏浚行业最守诚信的企业”,以专业、高效的施工风格、强大而完备的施工队伍、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圆满完成了所承接的每一项工程,并以工程优质、服务优良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赏和信任。 组织结构长江南京航道局下设25个航道管理处。其中7个全能航道管理处(九江航道管理处、安庆航道管理处、芜湖航道管理处、南京航道管理处、镇江航道管理处、扬中航道管理处、上海航道管理处),18个非全能航道管理处(太仓、海门、南通、常熟、张家港、江阴、泰州、二桥、大胜关、马鞍山、新港、铜陵、池州、太子矶、东流、彭泽、湖口、武穴)。4个机关直属单位(航道行政管理处及航道行政执法支队、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局机关设置 11个职能部门,即局长办公室、规划基建处、财务处、人事劳动处、航道处(航道测绘管理处)、设备处、安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科技信息处、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组织职责长江南京航道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长江干线浏河口至上巢湖818.6公里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长江航道局发展战略; 二、 负责参与制订辖区航道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上报辖区航道养护生产的年度计划; 三、 负责辖区航道养护性疏浚及相关整治工程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四、 负责辖区航道、航标的养护与管理和航道测绘管理以及航道整治物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 负责辖区航道、航标及其设施的保护;负责或参与辖区内与通航有关设施通航论证、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审查;负责辖区专设航标的行政许可;对辖区破坏航道、航标及其设施的行为进行管理;负责辖区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及现场执法活动; 六、 负责辖区航道技术研究和航道演变分析工作; 七、 负责单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改革、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工作; 八、 负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九、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史改革长江南京航道局的前身为长江航道局南京航道分局。 1996 年 6 月 28 日 ,依据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长江航道局在宁开会宣布,南京航道分局实行疏养分管,单位一分为二,原南京航道分局更名为“长江南京航道局”,同时新成立“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7 月 1 日 ,双方正式分开运作。 8 月 8 日 ,两局在南京金港大酒店同时举行揭牌仪式。 组织文化南京航道局“三为”方针:一为国家做贡献,二为单位求发展,三为职工谋利益。 航标灯精神:勇于吃苦 敢于拼搏 勤于创新 甘于奉献 长江航道精神:团结 诚信 奉献 卓越; 核心价值观:一切为了畅通; 使命追求:开辟美好生活新航道; 共同愿景:当负责任护航使者,做可信赖水工专家; 服务宗旨(三个服务):服务长江水运 服务沿江经济 服务流域百姓; 战略目标(四个航道):建设畅通航道、数字航道、文明航道、和谐航道; 经营方略:以发展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在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建设和谐长江航道; 成长之道:乐业、敬业、勤业、精业、成业; 道德准则:忠诚事业、敬业爱岗、遵章守纪、至诚至信、团结和睦、文明友善、勤俭节约、乐于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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