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连带清偿责任 |
释义 | 【日文】连帯赔偿责任 【德文】Gesamtschuldnerische Haftung 【法文】Responsabilité conjointe et solidaire 【英文】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连带债务的成立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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