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连城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连城县地方税务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5个征收分局(城区分局、庙前分局、朋口分局、姑田分局、北团分局)、1个稽查局、1税务所(文亨所)。现有在职工作人员97人,其中正式干部职工79人,临时人员18人;正式干部职工中,平均年龄为40.13岁,大专以上学历68人,占总人数的86.08%,女干部职工11人,占总人数的13.92%;副科级干部及以上13人、正股级干部20人、副股级干部7人;县局党总支部下属8个支部,共有党员55人,占总人数的69.62%。是一支高素质、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负责全县17个乡(镇)地方税收管征。 我局先后荣获县人大常委会授予的“人民满意地方税务局”、省人事厅、省地税局授予的“2005年—2007年度先进集体”以及福建省委授予的“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第八、九、十届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局长苏荣耀同志还先后荣获“龙岩市热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授予“2007--2008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等荣誉称号。此外我局目前有市人大代表一名,县人大代表两名,县政协委员一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研究拟定有关地方税收具体实施细则、办法。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促进本县社会主义县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本省地方税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编报本县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行政执法,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负责本县地方税务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预算内外资金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考察与培养。负责本县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实施。负责本县地税系统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检查地税系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完成全局工作总结、计划以及其它综合性文稿;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行政性文件;负责全县地税工作会议的筹备及组织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负责收集、编报、印发税收信息以及对各单位信息工作的考评,开展税收宣传及调研等工作;负责公文收发、打印和文件传阅、清退、保管,管好机关印章,做好档案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含驾驶员管理)、机关食堂管理,负责机关后勤行政事务,抓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和督办督查反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2、监察室、效能办:监督检查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党规国法政纪和执行财政、税收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审理违法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开展对地税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勤政建设;建立廉政监督网络,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开展党风效能建设;接受并执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局领导交办的有关监察工作任务。 3、人事教育科:负责全县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临时人员)、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和管理;负责全县地税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出国(境)的审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全县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县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计划财务科:负责制定全县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税务经费、内部审计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整理审核归档税收会计、统计、税务经费资料;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收入计划,检查、督促、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贯彻实施税收会计工作制度,准确及时编制报送各类税收会统报表。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经费的预、决算编制;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基建计划报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负责税收票证领发、管理和全县地税系统的服装管理;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征管法规科: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负责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争议问题;调查研究税收征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完善、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征管资料管理等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纳税申报等各项制度办法,负责组织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征收单位的日常税收检查工作,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暴力抗税案件。负责地税发票管理工作,包括发票印制、领、用、存管理及发票检查。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制定完善办税员管理的管理办法。 负责县局与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情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税收听证、复议、应诉赔偿工作,制定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负责拟定和解释税务行政执法责任、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审理等税收业务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地税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及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县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地方税制度改革方案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信息技术科:负责全局计算机应用和维护工作;指导全局计算机的应用,指导税收征管软件的应用;负责全局地税干部的计算机培训工作;做好全局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除工作;指导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做好其它应用软件的应用;制定全局计算机应用的计划和设备的购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税政管理科: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组织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配合企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指导(国际)涉外税收征管和政策管理的综合性工作。负责涉外税收优惠的审核和涉外税收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 8、规费征收管理科:负责除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不含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政策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9、机关党办:负责制订县局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县局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县局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县局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局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指导县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直属机构1、稽查局: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导系统的税务稽查业务。负责制定全县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稽查,查处偷税、逃税、抗税大案要案;组织、指导税侦工作,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负责连城县地方税收涉税案件举报中心的工作,直接受理查处举报涉税案件。研究制定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聘任并管理连城县地方税务局兼职稽查员。制发和管理全县地方税务系统税务检查证件。完成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城区分局:依照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征税。负责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地方税收和费金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管辖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调查纳税户的经营与纳税情况,帮助和指导纳税户和代扣代缴户规范财务管理,办理好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业务。负责分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本分局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负责分局的税收计划、税收会计核算和经费管理以及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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