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瑞和 |
释义 | 李瑞和(1607~1686年),字宝弓,号顽庵,别号鹿溪耄夫。明末清初漳浦县城西街(今县城西大街李家祠)人。 5岁从师就学,塾师所授,皆能诵读。9岁读制举文章,12岁能写通顺的文章,崇祯七年(1634年)进士。瑞和的试卷做得很好,会试时,总裁温圆峤感叹说:“此卷不得会元,又不得会魁,屈居第十九名,实在可惜”。李瑞和初授南京松江府推官。李瑞和上任后,革除一切烦琐和苛刻的条例,简易近民,政令一新。当时知府方岳贡为政崇尚严厉,李瑞和济之以宽,深得百姓的拥护。他向督抚建议,对漕运后期者,只靠推官督兑,不能解决问题,必须用军法治理。从此,漕运少有后期者。他对属下差役约束严谨,不受其欺瞒,差役也不敢作弊犯法,值班执勤不敢偷懒。李瑞和对判决案件十分慎重,以宽厚为政,可以不判罪的就放归;有罪的也少有判刑,从来不用夹棍,也从不收受案人的贿赂及刑罚无辜的人。在任7年,治政清明,离任后,百姓对他十分思念,祀为松江府名宦。当时松江籍的南礼部尚书董其昌和书画家陈继儒都为他立传。崇祯十四年(1641年),拜贵州道监察御史,巡视京师中城,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等。他刚正不阿,不去讨好、投靠朝中大官。崇祯十五年(1642年)七月,兵部尚书陈新甲因私自与清兵议和,并泄露国家机密而被弹劾,李瑞和奉旨审讯,定陈新甲辱国罪,再三驳问、审讯,奏疏三上,崇祯皇帝诏准,陈新甲下狱。八月,陈新甲以辱国罪斩决,士民称快。崇祯十五年(1642年)九月,李瑞和奉旨巡视两浙盐务,十二月到浙江。时吏科给事中李沾等被系狱,冯垣登乘机疏奏,含沙射影,株连李瑞和。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诏书下,李瑞和被削职。李瑞和上疏抗辨,被驳下。瑞和又上疏参劾冯垣登侵匿课银一事,要求进京对质。因驿骑迟留数月,奏疏没有送上朝廷。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入京师,明朝灭亡。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事后,冯垣登在京被起义军杀死,李瑞和没有进京对质,幸免于难,回归漳浦,过着孤臣遗老的生活。南明弘光、隆武两代都荐召李瑞和出任官职,他都以亲老为辞。顺治二年(1645年),丁父忧。顺治三年(1646年),清世子贝勒孛罗入闽,亲自到李瑞和家中,要拜李瑞和为御史,瑞和也以母亲年老,辞不赴任。瑞和是黄道周的学生,黄道周在南京就义,他无比悲痛,写《和黄东崖送行》以示哀悼,诗云:“地下相从妨母在,乡关有梦倩君行。吾师秉璧犹归命,莫向孝陵重发声”。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卒于家,终年79岁。李瑞和善诗文,撰写吟咏,挥洒自如,飘逸隽永,别有风致。他的著作有《学夫诗》、《莫犹居集》、《墙东集》,黄道周为之序。现存传世作品有《题三忠祠》、《雨止闲行》、《藏山客寓》等诗数首及对联、佳句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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