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鸣复 |
释义 | 李鸣复,字成叔,泸州人。嘉定二年进士。历官权发遣金州兼干办安抚司公事。制置使郑损荐于朝,乞召审察。授司农寺丞,迁驾部员外郎,迁兵部郎中。面对,迁军器少监、大理少卿,拜侍御史兼侍讲。进对,言:“荆襄制臣有当戒者三:曰去私、禁暴、惩怒。”权工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又权刑部尚书兼给事中、签书枢密院事。 端平三年,拜参知政事。以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嘉熙元年,复为参知政事。明年,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加资政殿大学士,赐衣带、鞍马。淳祐四年,复为参知政事。未几,出知福州、福建安抚使,寻予祠。监察御史蔡次传按劾落职,罢宫观,后卒于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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