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黎光霁 |
释义 | 黎光霁(1900~1972),又名黎晴岚、黎琴南,陕西省宁强县人。大革命时期曾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河南临时省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学生时期在上海积极从事革命活动,曾与同学组织“中华文艺研究会”及“大中华学社”等团体,参与进步刊物《秦铎》的编辑工作。1923年回陕西。次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在“五卅”运动中,任陕西省各界雪耻会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长、省学生雪耻会主席、省工商学联合会主席,主编《雪耻》、《热血》等刊物,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投入反帝爱国斗争。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国民联军驻陕总部”政治宣传团主任、“陕西人民自决会主席”、 “陕南人民自卫军”参谋团主任、国民党西安市党部宣传部部长等职,同年6月任西北人民慰劳宣传团团长兼党团书记,率领全团30余人赴郑州、开封等地慰劳北伐军将士。 大革命失败后,于1927年7月下旬被中共中央派往河南工作,任开封市委书记,他着手恢复党组织,复兴工农运动。9月29日,省委制定了全省暴动工作大纲,他在开封南关发动工人罢工、学生罢课,以配合全省农民武装暴动。1928年初,省委为加强宣传理论工作,作出办好机关报《猛攻》的决定,调他任编辑部主任。2月,他在中共河南省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上被选为省委常委和中共“六大”代表(因事未出席)。会后,他兼任豫中特委书记,立即着手组织农民进行武装暴动,恢复、加强铁路沿线的工作。4月底,当他得知省委被破坏的消息后,立即由许昌赶回开封组建了临时省委,并任书记,以坚持省委工作。5月7日,主持召开了临时省委和团省委联席会议。此次会议制定了《河南最近各地工作方针(麦暴决议案)》,分析了形势,总结了各地武装暴动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新的斗争方针和任务。会后他赴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在得到指示后于5月底返回开封。河南省委正式成立后,他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此后,根据省委的安排,他赴豫南发动群众,建立革命武装。他召开各县联席会议,成立了革命军事委员会,组织领导了水屯起义。9月中旬,他在罗山县杨店主持召开了豫东南7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豫东南特委。 正当河南革命运动顺利向前发展,各级党组织不断恢复壮大和巩固的时候,从10至12月,河南省党组织又遭到严重破坏。他在河南无法存身,于1929年初离开河南去上海。不久,中共中央派他到苏联莫斯科党校(中国共产主义劳动者大学)学习。同年秋参加“联共反对派”—托派。1937年停止托派活动。抗日战争时期在香港等地任大学教授。1950年4月至1952年12月,任西北农学院农经系教授、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西农分会主席等职。1954年以 “历史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972年9月病故。197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议,为其恢复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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