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累退性 |
释义 | 商品课税的累退性主要是指纳税人的税负随着收入的增加负担变小,不符合量能纳税原则。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商品课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直观地看,对一般消费品课税,消费数量大者税负亦大,消费数量少者税负亦少,这似乎符合公平课税的原则。但是,进一步分析,个人消费品的数量多寡与个人收入并不是成比例的。例如,个人收入高于他人数倍、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个人,其消费品支出绝不可能比他人多数倍、数十倍、数百倍。在这种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情况下,商品课税就具有累退性,收入愈少,消费性开支占其收入的比重愈大,税负就相对愈重,导致事实上的税负不公。 其次,对全部消费品都课税时,由于需求弹性大小不同,课税所引起的提价速度也不同,往往是生活必需品最快,日用品次之,奢侈品最慢。因此,商品课税的税负将更多地落在广大低收入者的身上。 再次,任何国家的富有阶级和阶层的人数总是少数,相对贫穷的阶级和阶层总是多数。就总体而言,商品课税的税负必然主要由居多数的相对贫穷的阶级和阶层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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