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溪市司法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部门、镇(乡)、街道、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三) 指导全市镇(乡)、街道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 了解、掌握全市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回归人员的情况,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再教育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公民接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登记工作。 (六)负责“148”法律服务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承办律师和公证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和进修。 (十)承办市委、市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本局文秘、档案、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财务、对外联络、接待、后勤保障、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和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干部管理、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财务公开;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工作职责: 指导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业务工作;开展民间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和上报工作;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再教育工作;承担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区矫正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个体情况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适时奖惩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制定相应的制度; 2、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3、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4、组织、招聘、培训、考核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 5、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的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工作者,惩处违纪违规行为。 法制宣传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法律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指导开展依法治理、开展执法检查;协办司法警校招生和法律专业成人教育工作;承办法律、法规短期培训;承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律服务科工作职责: 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业务和基层法律工作业务;承办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学习;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执业行为,查处律师、公证员违纪行为,办理惩戒工作;办理公民接受委托参与诉讼登记;承办社会法律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148”工作和全市法律援助总体建设规划;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指导、协调全市“148”工作站工作,承办“148”法律援助事务;定期综合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提出法律意见;统一协调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 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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