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娃·孟德尔,女,蒙古族,1951年9月出生,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人。
1969年4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71年2月入党,政协委员。
1969年4月至1972年10月在和布克赛尔县二牧场接受再教育,在此期间,担任过生产队长、牧场党委委员、生产队党支部书记;
1971年6月当选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委委员;
1973年6月至1976年11月任共青团和布克赛尔县委书记;
1973年6月至1975年7月兼任共青团塔城地区委员会副书记(不脱产);
1976年11月至1979年4月任中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1979年4月至1981年6月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1981年6月至1982年2月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2年2月至1987年6月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大副主任;
1985年1月至1991年12月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委常委;
1987年6月至1998年2月任人大常委;
1987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妇联主席;
1991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
1996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年2月至2001年3月任和布克赛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任和布克赛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1年3月至今任塔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