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常德市人事局 |
释义 | 常德市人事局是主管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公务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和惩戒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制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常工作的外国专家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近几年来,常德市人事局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开发人才资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连续八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红旗)单位,三次被评为全省人事系统先进单位,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五”普法工作获全国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文明机关”。推行以办事公开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新的历史时期,人事部门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人事保障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常德市人事局局长曾再农率全局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发扬"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积极热情、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全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周到的人事人才服务。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教育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全市人事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任免、交流、晋升、保险福利、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具体承办机关的纪检、监察和党务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后勤服务、对外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老干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提出全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优秀退役运动员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督促实施;承办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科 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及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职数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和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审批;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参与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考核、惩戒和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市岗位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人才的录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政策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 (四)军转干部安置与教育培训科(加挂“常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的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稳定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综合指导全市事业、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人事考试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承办全市专家、劳模待业子女首次择业的资格认定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审定和岗位考核;组织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公)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法规;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优异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及待遇确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政策法规调研科 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事工作办事公开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人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督察、督办工作;指导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 (八)外国专家管理科 管理全市智力引进、来常工作的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对聘请外国专家、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管理智力引进经费;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全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办公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柳叶大道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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