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昆明市民政局
释义

昆明市民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其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赋予民政的职责,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益和基本生活权益,发挥民政工作在稳定机制中的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党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和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指导全市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三)负责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做好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发放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彩票发行工作。

(四)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县(市)区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监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福利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落实福利生产扶持政策。

(六)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法规,指导检查全市优待抚恤政策的落实;承办革命烈士的审核、追认、褒扬和抚恤工作;承办评定和调整伤残等级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点)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和管理;协调、指导军供工作。

(八)牵头、协调城市社区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性社团及跨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审,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县(市)区的社团登记工作;负责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

(十)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县(市)区的区划地名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负责殡葬管理,指导县(市)区殡葬管理工作;办理涉外孤残儿童的收养,指导县(市)区孤残儿童收养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审计全市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

(十三)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调我市与外地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关系。

(十四)管理市级、指导全市老龄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昆明市政府院内3号楼1楼)

乘车路线:市内可乘坐5、52、60、63、78、89、105、132、145路公交车。

局机关各处室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负责本局重大会议的组织;协调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单位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草拟;督办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保卫、信息化建设及局机关后勤工作。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区建设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涉外婚姻的登记,指导县(市)区的婚姻登记工作和小乡干部的定补。

3.优抚处

主要职责:负责优抚抚恤工作并指导县(市)区的优待补助和抚恤工作;承办国家公务员的伤亡抚恤和革命烈士的审核、追认、褒扬、抚恤以及伤残等级的评定和报批工作。

4.安置处

主要职责: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及落实政策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干休所(点)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士兵的安置,监督检查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家对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的各项政策;协调、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军供工作。

5.救灾救济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政府救灾救济的方针政策,指导县(市)区开展救灾救济工作;接收、管理救灾款物;检查指导、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担昆明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工作;指导全市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6.福利企业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指导福利企业的发展;承办全市福利企业的申报、年检、换证工作。

7.社会福利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局直属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承办市级孤残儿童的涉外收养并指导县(市)区孤残儿童收养工作;指导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8.区划地名处

主要职责:承办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中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县(市)区地名命名和管理工作;承办门牌设置事宜,指导地名档案资料工作;承办勘界事宜。

9.城市低保处

主要职责:指导县(市)区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确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正常、有效地使用;指导县(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0.民间组织管理处

主要职责:指导市级社团及跨县(市)区的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审,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违法行为。指导市级及跨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县(市)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1.计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基本建设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贯彻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和局机关职工社会保障工作。

12.审计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和监督全市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律监察工作。

13.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民政系统职工队伍的建设和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14.老干办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市民政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