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 |
释义 |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 1952年5月25日,中央军委批复组建空军第九航空学校。7月24日,空军发布命令,组建第九航空学校。这是将原来训练轰炸机学员的第一、第二航空学校的全部地勤专业,以及第三航空学校的气象专业,从这三所学校分离出来,重新组合而成的一所地面院校。8月1日,第九航空学校在吉林省长春市正式成立,校址设在长春市新发广场附近(现吉林省委)。1955年10月,九航校迁至长春市工农广场。 1967年根据总部将飞行院校和地勤院校序号分别排列的精神,第九航空学校改称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与此同时,经总参批准,将空军第十五航空学校正式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九航空学校,这是一所飞行院校。地址设在湖北光化。 1985年8月,根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了空军第九航空学校。至此,空军第九航空学校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由于我军曾经有过2个性质不同的第九航空学校,因此,为加以区别,称前一个为老九校。 1986年6月,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因培训目标升级而改名为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 1992年10月,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再次更名为空军第二航空学院。 2004年与空军长春飞行学院及空军第七飞行学院合并组建成为空军航空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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