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考珀伯爵 |
释义 | 简介考珀伯爵(约1665-1723年10月10日)英格兰律师,辉格党政治家,英格兰和苏格兰议会合并后任第一位大不列颠大法官。 生平威廉·考珀爵士之子,省奥斯本斯学院毕业,1688年取得律师资格,1694年任科尔切斯特首席法官,1695年后当了10年下院议员。1705年成为掌玺大臣,1706年继承其父的男爵爵位,并进入上院。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后,1707年被任命为大不列颠第一位大法官。1710年辞职。安妮女王逝世后,被任命为王位空缺期间统治国家的最高法官之一。写了一篇《无偏见的政党史》的论文,1714年再次被任命为大法官,1715年支持对牛津伯爵进行弹劾,1716年,做为总管事,主持了被指控1715年詹姆斯党人第15次叛乱中犯有同谋罪的贵族们的审判,1718年,因与威尔士亲王(后来的乔治二世)关系密切,遭到国王乔治一世的不满而提出辞职,此后成为考珀伯爵并继续活跃于上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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