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青松律师,男,1967年出生,现为上海诚达永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司法部涉外律师班结业。
查青松律师于1989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自1992年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查青松律师担任国营、民营、外资各类型企业以及境外上市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在沪投资企业的法律顾问,是著名政治家、作家金庸先生的法律顾问和金庸作品法律代表。查青松律师在二十余年的律师工作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办案视野开阔,对房地产法、著作权法有独到的领悟和运用。
地址:上海市武夷路729号诚达永华律师事务楼
邮编:200051
1、查良镛先生(笔名金庸)法律顾问
2、香港玮安集团法律顾问
3、上海录音器材厂(破产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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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荷兰商业银行贷款诉讼案
6、美国saralee集团(上市公司)上海华高针织有限公司返还购地款诉讼案
7、辽宁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房地产权证案
8、查良镛、明河版权(香港)有限公司诉文化艺术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侵犯著作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