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九江市旅游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九江市旅游局,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旅游业管理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山)旅游工作。 (二)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九江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假日旅游工作,指导乡村旅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进行立项审核工作,参与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监督国家、省级、市级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在我市的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科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旅游外事联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旅游业管理的行政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在我市的实施;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承担假日旅游协调工作和旅游安全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在我市的组织实施;指导乡村旅游发展。 (四)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项目库建设;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杜少华 主持市旅游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大喜 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性宣传、办公室、导游服务中心、机关党总支、青年工作、妇女工作、信访工作和2010年村建扶贫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国栋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规划财务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关效能建设(创业服务年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星级饭店评定、机关工会、庐山旅游直升机和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推进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克全 协助局长分管管理科、九江中国国际旅行社、旅游协会、旅游安全和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义赐 协助局长分管开发科、招商引资、森林防火、消防和本系统企业改制后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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