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景德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释义 | 景德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市质检所)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下的专职技术监督机构,与景德镇市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市陶检站)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本所、站于1995年就通过了省级计量、质量认证、认可,作为国家法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具有完全的第三方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际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江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颁发《景德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暂行办法》和《进一步加强对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等有关规定,本所、站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承担有关产(商)的质量监督检验。 2、承担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 3、承担新产品投产前鉴定检验。 4、承担委托检验。 5、负责对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及考核。 6、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鉴定检验和复查。 7、参与企业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体系的审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正确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培训检验技术人员。 8、开发研究新的检测技术、方法和仪器设备。承担和参与标准制(修)定和有关标准的试验(含检验方法和技术参数)验证工作。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 9、负责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产品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本所、站共有正式在编人员32名。其中助理工程师8人,工程师6人,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技师2人。 检验范围:本所、站开展电器类,食品、化工类,建材类,陶瓷类共四大类100多项产品的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是控制产(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利益,为政府决策机构提供质量信息起着不可替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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