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
释义 |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源于古罗马法律精神,在大陆法系称为“一事不再理”,在英美法系称为“禁止双重归罪”,基本内容在于,对被追究者的同一行为,一旦做出有罪或无罪的确定判决,即不得再次对同一行为予以审判或处罚。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主要适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侦查机关不得依同意理由重复侦查或起诉已作处理的行为;二是审判机关对上诉行为不得再次审理,更不能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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