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津南区水务局 |
释义 | 简介津南区水务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水行政的职能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设有10个职能(科室),即:党委办公室(纪检组)、行政办公室、人事保卫科、财审科、水政监察科(法制科)、农田水利科(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工程规划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会。9个基层单位,即:机关服务中心、津南水库管理处、钻井队、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排灌管理站、河道管理所、二道闸水利码头管理所、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站、 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起草本区水规范性文件,健全水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履行本辖区内水事执法监督、检查管理职能;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水事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区域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农村水利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 负责全区抗旱调水、防汛排涝工作;制定区防、抢工作预案,并抓好落实工作;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 依据《水法》及配套法规统一管理好全区的水资源,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做好全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搞好机井的建设和管理。 (五) 统一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用水计划,按照市有关节约用水政策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统一管理、调度本区水源,做好水质、水量检测、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基建与管理;负责全区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审批和水利资金的安排使用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一、二级河道、区管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搞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九)负责水利科技及水利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区管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和预决算的编制。 (十)对全区水利经济实行行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好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 (十一) 负责制定全区水利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和全区水利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二)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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