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烛和尚 |
释义 | 金烛和尚(1149—1208),名法爽,字明道。金代高僧。京兆府云阳县(治今泾阳县西北云阳镇)人。生性梗直,质朴纯厚。自幼向往出家,于是随万善寺僧人普涓受沙弥戒。大定四年(1164),16岁时依嵯峨山(在今泾阳县云阳镇东北)僧人学习经、律、论。嗣后,深通主旨,道心已发,遂想游历名山,验证所知。始往清凉山(即今山西省五台县东北五台山),礼谒曼殊大士。停留了一段时期后,又直趋燕山(即今河北省东北部燕山山脉),拜谒燕都(今北京市)各大名刹精蓝,遨游于寿圣寺及竹林精舍之间。从此寄心禅寂,了悟无生。后来到达山东西路东平府(治今山东省东平县),寄居灵泉寺,在灵泉寺观音圣像前,暗暗立下了燃身的誓愿。 此后,他西入汴梁(今河南省开封市),一路游历,举凡嵩山、少室山的各大寺院,没有不去礼拜的。大定二十一年(1181)至洛阳龙门。在宝应寺始识基公,基公即以僧衣给他,请其留寺执事。没过多久,他有心礼谒扶风县岐阳镇法门寺真身宝塔,遂拂袖西归,来至塔前,身挂千灯,以为供养。当时观看的人没有一个不忧伤悲痛,而他神态安详,面不改色,人皆称之。随后,又留居长安(今西安市),往来于永安、福昌二寺,广泛阅览藏经,披寻遗教。再后来,又重返岐阳镇,寓居法门寺塔院。他时时以香花、幡盖、灯烛、音乐广陈贡献,竭尽赤诚,又用香水自上而下,精心洗涤和擦拭塔上的尘土。法门寺净土院僧人因其德高望重,敬请他为该院住持。 泰和五年(1205),他在法门寺真身宝塔旁建造了两通石幢,上刻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咒及菩萨像。不久,传说他所立的经幢上菩萨显灵。这种事的出现,使他决意了却昔日在山东灵泉寺的誓愿:以燃身自焚来供养真身宝塔。这一年,他预选了吉日,准备燃身,不料凤翔府(治今凤翔县,扶风县属之)长官因边境不宁、政局动荡,担心焚身时万人围观,有人借机滋事,遂下令制止,未能施行。直至泰和八年(1208),他又决意于三月十八日焚身。在此之前的十几天,即建加持道场,设无遮大会,最后一次亲自拭尘洗塔,并广陈种种供养。十七日夜半时分,他前往坛场,自积余薪,先用布和蜡造作巨型蜡烛,外实内空,随即自立其中,面向宝塔,诵经发愿,以申述燃身供养之意。临自焚前,他先告诫围观的众人说:“诸恶莫行,众善奉行,自净其心,是诸佛教。”接着诵《辞世颂》二首,词语极为超脱。最后念祈祷之语,万众随声应合。不一会,他自取火把,告别众人说:“从此将别,各须努力!自今而后,当叫我‘金烛和尚’。”于是点燃头顶。但见青烟缕缕,烈炎熊熊,金烛和尚双手合十,在火光中圆寂。终年60岁。当时所有僧徒围绕行礼,围观百姓不下数万,全场内外悲声动地,人们都呼唤他是“真佛”。事后,法门寺僧人就地营造砖堂,葬瘗遗骨,并为镌立了石碑,以资传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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