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戒之四科 |
释义 | 律宗要义 戒之四科 戒之四科 依《行事钞》所说,一切“戒”,都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这是依据戒律的精神而分。律宗主要的义理在“戒体论”,律宗三家的分歧也就在此。 (一)戒法:是佛陀所制戒的法则。是众生的轨范,得生诸禅定及智能,可免于没溺生死大海之苦,所以是解脱的途径,出离生死的要道。 (二)戒体:领受“戒法”后,于行者身心发得戒的体性,以本身觉照,自然守护身心,此乃出生众善行之本,为戒律的根本精神。 (三)戒行:发得“戒体”之后,守护身、口、意三业不失的“如法”行为。 (四)戒相:随其持戒,成就威仪之行,可作为轨范的相状。 以上四科之中,以“戒体”最为重要,是一切止恶修善的内在力量。如果缺乏“戒体”为内涵,则戒律易流于形式化的戒条;如果戒律的精神不实践于行为,则形同虚设,对生活一点也产生不了作用。因此,戒虽分为四科,其精神是一体的。受持戒律,要将这四者充分的发挥,蕴“戒体”于内心,而将“戒行”实践于外,则能庄严仪表,受人爱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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