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子丹 |
释义 | 三国时期曹魏武将曹真(?-231),字子丹,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三国时期曹魏武将,曹操的族子。其父为曹操招募人马时被州郡所杀,曹操因怜悯曹真少年丧父而待其如亲子一般,因赞赏曹真的勇猛而让他率领虎豹骑。曹真在镇守曹魏西北边境时表现突出,魏明帝时期屡次对抗诸葛亮的北伐。公元231年,曹真病逝,谥曰元侯。 刑法学家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1929年生,湖南省永兴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并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原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原常务副院长、曾任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 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后,曹子丹积极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起草工作,推动将罪刑法定确定为我国1979年《刑法》的基本原则,开启了我国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人权的新起点。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立法专家小组成员,曹子丹先后参加了1979年《刑法》的修订和1997年《刑法》的修订与论证,为1997年《刑法》的出台倾注了大量心血。 个人履历曹子丹,原名曹崇禧,1929年5月生,湖南永兴县人,研究生学历。1950年考入北京大学,2年后院系调整转入北京政法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1955年由国家选送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读研究生,专攻刑法学。1959年获法学副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政法学院、安徽劳动大学、广西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历任广西大学中文系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 个人其它信息1989年出席国际刑法学协会第14届代表大会,1992年应邀去台北参加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研讨会,1995年应邀参加第七届国际反贪大会。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编和参加撰写的著作有《刑法教程》、《犯罪构成论》、《刑法学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中国刑法实务全书》、《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司法大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百科全书》、《我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刑法学》等,翻译和审校的著作有《苏联刑法科学史》、《苏联刑法总论》等。其中,《犯罪构成论》是国家重点项目,1991年获北京市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光明杯"优秀著作三等奖。合撰的全国统编法学教材《刑法学》,1988年获国家教委和司法部优秀教材奖。主持并执笔撰写的《培养应用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经验》,1989年获北京市教育局优秀教育成果奖。 著 作: 《刑法教程》《犯罪构成论》《刑法学专论》等 论 文: 《犯罪构成论》等 刑法学家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湖南人。这位来自湖南省永兴县的法学家,为我国的刑法研究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后,曹子丹积极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起草工作,推动将罪刑法定确定为我国1979年《刑法》的基本原则,开启了我国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人权的新起点。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立法专家小组成员,曹子丹先后参加了1979年《刑法》的修订和1997年《刑法》的修订与论证,为1997年《刑法》的出台倾注了大量心血。 应松年 为保障人权而奔走 我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应松年,1936年11月生于浙江宁波,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应松年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从1986年起,他担任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参加《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并承担《卫生法》、《农业法》、《渔业法》等各部门行政立法的顾问、咨询工作。1995年,他参与制定《国家赔偿法》,使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司法机关不法侵害的公民、法人,能够获得国家赔偿,推动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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