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胶州专署公安处 |
释义 | 公元1087年,北宋设胶西县,第二年又把板桥镇改为胶西县,并在这里设立提举市舶司,为当时金国五处市舶司之一,提举市舶司还兼临海军使。金代,胶西县隶属山东东路密州,境内设三大名镇:张仓镇(在今胶南市张仓村)、染乡镇(在今胶州市良乡村)和陈村镇(在今胶州市大店村)。元初,复设胶州,辖高密、即墨、胶西三县,州治设在胶西县城。到公元1369年,明朝又撤销了胶西县,在其城立胶州署,领高密、即墨二县。两年后,胶州建州署于内城。清代,行政区划沿袭明制,胶州隶属无大的变动。公元1734年,清政府裁灵山卫,将其地并入胶州。1904年,胶州升为直隶州(与府平级),直属山东布政使司,仍辖高密、即墨两县。当时,胶州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商贾如云,“金胶州”美称远播九州。中华民国时期,1913年裁胶州,设胶县,归山东省胶东道管辖。1925年,改设莱胶道,驻胶县。1927年,莱胶道撤销,胶县又直属山东管辖。抗日战争爆发,战火延至胶州。1938年1月,胶州被日军侵占。此后,中国***领导人民组织地方武装,抗击日本侵略者,在白色恐怖之中几度建立胶州地方抗日民主政权,曾先后隶属于中国***领导的胶东行政区南海专区、滨海行署第一专署、胶东行署、滨北专署等。1947年11月21日,胶城彻底获得解放,国民党残部溃退崂山,胶县民主政府入城办公。此后,胶县县界、区划时有变化,隶属也不稳定。1949年,胶高、胶河两县撤销后,部分地区归并,成为胶州市现行区划。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滨北专署撤销,设胶州专署,同时设立胶州专署公安处。胶城为胶州地委、专署驻地。1956年4月,撤销胶州专署,胶州改为属昌潍专属。1958年,胶县划归青岛市管辖。1961年,重归昌潍专区。1978年,再度划归青岛市。1987年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县级),原胶县行政区划改为胶州市行政区域,由青岛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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