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4月24日,现有正式干警52名(具有审判资格人员33名),下设11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鉴定技术室。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5件(含旧存204件),审执结637件。2009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含旧存140件),审执结303件。 中站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工作指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推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加快推进中站区“五区”建设、构建和谐中站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近年来,中站区人民法院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省高院授予先进基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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