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源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1985年4月随着市管县机构改革,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成立(原浑江市三岔子区人民法院)。20多年来,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改革大潮的历史背景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人大、上级院及政府的领导、监督、指导、支持下,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本质,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调节、服务职能,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的各项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审判工作年均结案1200余件,最高年结案2000余件。法院队伍不断壮大,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法院先后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人民满意法院。 一、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刑事审判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重中之重,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严打”常态工作机制。根据某一时期的犯罪案件特点,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刑罚法定,宽严相济”的原则,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原则,全面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区别不同情况,注重运用刑罚手段惩处犯罪,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失足青少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的放矢开展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被市妇联命名为“少年维权岗”,法院连年被市委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民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职能作用。坚持和谐司法,坚持公正优先,兼顾诉讼效率。坚持司法为民,注重方便群众诉讼,不断完善了便捷的司法程序,加大诉讼须知,举证指导,审执风险告知力度。并积极组织巡回法庭,根据季节和个案的不同,开展审判“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活动或组织“地头、炕头和街头”法庭,及时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维护司法权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强化调解意识,提高调解技巧,创新调解机制,建立了围绕“法官主导下适度社会化”,坚持内外互动,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会、妇联、学校、社区、当事人亲朋好友等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基本实现“调解全程化、方式人格化、主体多元化”的诉讼调解模式,各类民商案件年均调撤率达到70%以上。 行政审判工作。积极贯彻依法治区方针,既注重依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建立和谐有序的行政管理秩序。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年均审结行政诉讼案件为30件左右,尤其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依法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执力度。严格审查立案,依法严格执行,年均执结非诉行政案件60余件,为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强制作用,依法执结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但由于诸多原因,“执行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力克执行难,法院认真落实“中央(1999)号”文件和“中政委(2005)52号文件精神,依法加大执行力度,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加大执行投入,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秩序,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点连片执行会战,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近年来,年均案件执结率都保持在60%以上,使大量的积案得到清理,法院执行工作逐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审判管理。以实行立、审、执、监四分立为起点,逐步规范审判秩序。按照最高院两个《五年改革纲要》,积极推行了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实行当事人当庭公开举证、质证,以采用流程管理模式为起点,直至实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把审判、执行各环节通过量化进行考评,使法官的权与责得到有机统一。 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靠培训提高素质。为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载体,每年都制定培训方案,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放在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驾驭庭审能力,书记员工作技能以及国家、最高院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方面。院领导、庭室长带头讲课,并适时聘请上级院老师授课,坚持以讲促学,以考促学。并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参加外培,一年来,有5名干警获得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抓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了“就案讲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讨论,开展了“创建和谐班子”、“树新风、树正气,促和谐发展” 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突出整治“庸、懒、散”以及不文明行为等方面的问题,规范机关工作秩序,树立新风正气。 靠制度管人管事。为从严治警,加大管理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党建教育、管理4项长效机制。从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七条禁令”和《法官行为规范》,院制定下发了《禁止十项行为规定》和《严肃工作考勤管理规定》。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案件评查细则》、《院务管理制度》、《信息化网络建设制度》、《执行工作管理办法》等。把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院务管理基本纳入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之中。 靠竞争选拔人才。为优化队伍结构,走人才兴院之路,对中层干部正、副职岗位实行了竞争上岗,通过竞岗述职、民主测评、竞职考试、组织考核等严格而科学的程序进行筛选。对一般干警实行双向选择,落选者待岗培训。公正透明的竞职方式深得干警拥护,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意识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求学习、求上进、求发展的风气明显提升。 积极落实新形势下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使干警休假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法院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和健身房,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每年都组织干警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2005年以来共荣记个人二等功一人,个人三等功16人,集体三等功12个,法院在区委、区政府岗位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一类单位。 三、办公办案条件有了极大改善 建院初期法院没有办公用房,没有办案车辆,办公设备极其简陋。三十几名工作人员挤在不足100平米的租用房里。外出办案靠步行。20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上级院及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帮助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办公办案条件有了极大改善,投资600多万元,面积5000多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已使用。办公办案装备档次明显提高。全院各业务庭及派出法庭都配有办案车辆,各办公室都配有电脑,通讯实现全省法院联网,办公现代化对应机制基本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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