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释义 |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省地方志编〖CX-1〗纂〖CX〗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方志办),为省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规划全省地方志、年鉴编修事业;指导全省各市、县志和年鉴的编修工作;审查批准市、县志和年鉴出版。 (二)组织实施《江西省志》和《江西年鉴》的编修及出版工作。 (三)协调处理地方志、年鉴编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收集、储藏、整理并研究地情资料,组织整理出版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五)负责培训全省修志和年鉴编辑队伍,组织交流地方志和年鉴编修经验,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一)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工作;负责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人事、财务、监察等工作。 (二)方志处负责组织实施《江西省志》的编工作;协调、指导、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所承担的专志编纂工作;承担部分专志的编纂任务;协助《江西省志》总纂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全省市、县志编修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审查批准市、县志的出版;组织整理出版旧志;进行方志理论研究与著述;承担有关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三)年鉴处负责《江西年鉴》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和省直单位的年鉴编修;审查批准市、县和省直单位的年鉴出版;负责除省、市、县三级志书以外的地方志类书籍的编纂组织工作;承担有关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四)地情资料处负责收集、整理、储藏、研究全省地情资料,提供地情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储藏全国和全省的地方志类书籍;负责组织境内外地方志文化交流,提供地方志类图书的出版、发行服务;负责《江西方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江西地情信息上网和全省各类志书、年鉴的光盘制作工作;负责地情资料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省方志办机关事业编制41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副处职数5名。 副处级纪检员1名。 四、其他事项成立省方志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省方志办下属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副处1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办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