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江宁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从东西南三面环抱南京主城,为六朝古都之地,处在秦淮河、长江交汇处。全区国土总面积近1572.92平方公里,现辖9个街道,常住人口84.5万。经济综合实力雄居全国百强县(区)前列,形成了以外向为主导、工业为主体、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2007年实现财政收入111亿,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54年6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建立江宁县人民检察署,12月改建为江宁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3月,检察院撤销,检察机关职能由军管会行使。1978年9月,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建江宁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1月1日,新组建的检察院正式挂牌。200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宁撤县设区,根据省人大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原江宁县人民检察院撤销,设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经过2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努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高检院第三、第四次“双先”表彰中,连续两次被荣记集体一等功,2000年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2001年成为首批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2005年2月跨入第一批“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2006年2月又成功实现争创“全国模范检察”的目标。2007年2月又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最高荣誉称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江宁区检察院现有办公办案用房一万平方米,办案业务用车35辆,干警110人,共有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挂“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区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的牌子)、反渎职侵权局、法警大队、法律政策研究室(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