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加里斯都一世 |
释义 | 加里斯都一世(Pope Callixtus I),又被翻译为“加里斯督”、“加里斯多”、“嘉礼”、“加里多”、“卡利克斯特”等;罗马主教,天主教第16任教宗(217-222)。 根据教父圣依玻利理(希坡律陀,即Hippolytus)的记载,加里斯都出身奴隶,父亲名叫Domitius;大约生于今罗马城附近的托拉斯维特地区(Trastevere);他曾经受主人委派,经理银行事务;期间,他曾将资金大量的用于接济贫穷的基督徒以及寡妇、孤儿等,最后导致破产,被罗马帝国政府逮捕。由于主人以及债权人的请求,被委派前往犹太人会堂收取债务,又被以扰乱会堂为名逮捕,发配至撒丁岛矿山服苦役。后遇大赦而成为自由人,被教宗维克托一世委派至撒丁岛的安齐奥传教。 在教宗泽菲利努斯时期,加里斯都被祝圣成为六品执事,同时担任教会首席副祭;深受教宗的信赖,奉命管理教会财务和督建阿比亚路(Via Appia)的教会墓地;公元217年,泽菲利努斯殉道后,被推举为罗马主教。 在加里斯都担任罗马主教时期,他曾颁布命令,于一年的四季设立特别祈祷日,即“四季斋期”,用于教会内祈祷、补赎、祝圣神职等。公元220年,教宗又颁布命令,允许在基督的教会内,贵族子女和自由民(包括奴隶)可以自由结合;同时,认可未经父母同意而自愿结合的婚姻也具有合法的效果。他还于台伯河附近建立了童真圣母大殿(宗座次等圣殿)。 在神学方面,加里斯都谴责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以及形态论等神格一性论观点;又将撒伯流(Sabellius)等人驱逐出教会。他还强调教会具有赦罪的权柄,制定相应的具体条文,允许罪人通过完全的痛悔和自赎,而重新归入教会。 此时,加里斯都和教父圣依玻理的关系已经变的难以调和;早在泽菲利努斯时期,就因为诸多方面产生了很大的矛盾;此时,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对于基督性体的阐述和教会赦罪权柄的问题;圣依玻理认为教宗的关于基督性体的解释接近诺艾都司(Noetus),具有“神格一性论”的危险;此外,圣依玻理追随教父戴尔都良的观点,否认教会具有赦罪或定罪的全权,将罪分为可赦和不可赦(叛教、奸淫等)的两种,攻击加里斯都教宗松弛教会纪律,重新接纳罪人,并且祝圣已婚人士为司铎,导致教会品德下降。在公元217年至218年,圣依玻理在部分严谨主义的神职和信友的支持下,与教会决裂,自立为罗马主教(对立教皇)。 根据教会历史记载,加里斯都教宗后来在民众暴乱中,于罗马北部的托迪(Todi)被仇教人士杀害而殉道。传说是公元222年8月14日,被埋葬于阿比亚路墓地(即加里斯多墓穴)。 自公元第4世纪以来,天主教会于每年10月14日纪念加里斯都教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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