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集宁专区 |
释义 | 集宁专区,内蒙古自治区已撤消的行政区。1949年置。原属绥远省,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辖集宁、兴和、丰镇、武东、陶林、龙胜等县。专员公署驻集宁县(今市)。1950年9月曾改名绥东专区,同年11月复名集宁专区。1950年和林专区凉城县划入。1951年设平地泉镇(县级)。1952年萨县专区撤销,所辖包头、归绥、武川、萨拉齐、固阳、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等县并入本区。1953年包头县并入包头市。1954年撤销,改设平地泉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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