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释义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JILIN CO.,LTD,简称吉林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0日批准,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2月和2009年4月,吉林银行通过吸收合并白山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成立了白山、通化、四平、松原分行,新设立了延边分行、白城分行。在实现省内跨区域发展后,在银监会和吉林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的支持下,2009年12月,大连分行成立,标志着吉林银行实现跨区域发展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吉林银行成立后,积极推进流程银行、新一代IT综合业务系统、培训“三大工程”建设,夯实经营基础。把整合资源和管理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首要工作,率先在国内同类银行中开展了流程银行建设,努力打造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风险控制严密、后台保障支持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全力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和培训工程建设,实行行员制和差别薪酬,建立专业技术序列晋升通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把吉林银行办成学习型企业;积极进行IT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实行科技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售后服务外包,建立高起点、先进的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结合民生工程建设,以社区“一卡通” 和金融服务站为纽带,实施金融服务进社区工程,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努力打造社区银行品牌。 吉林银行成立两年多来,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明显改善,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09年末,全行总资产达1093.12亿元,较成立时增长了112.53%;各项存款余额871.75亿元,较成立时增长了94.04%;各项贷款余额为640.18亿元,较成立时增长了100.99%;资本充足率为11.16%,拨备覆盖率达150.94%,不良贷款率为1.44%;两年多累计实现净利润15.64亿元,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已跻身全国城商行前列。 未来,吉林银行将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吉林银行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努力进入全国城商行最前列”的要求,围绕打造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创新,把吉林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强的现代金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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