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释义 |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于2002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建设,2002年12月18日正式投入运行,2006年5月19日新址启用。现政务大厅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设150个办事服务窗口,其中93个为行政审批窗口,共有48个部门和单位进驻,进厅工作人员200多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是集审批与收费、信息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为一体,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性窗口,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省监察厅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监察室和投诉窗口,省法制办设立行政复议和法律咨询窗口。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以“高效、务实、廉洁、规范”为宗旨,以“高起点建设、高效能运转、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为基本理念,依法行政、公开办事、阳光操作、规范管理、承诺服务。主要业务有: (1)省直42个职能部门的587项行政审批项目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省政府“96108”行政审批咨询服务; (3)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办理; (4)行政审批项目网上申报和咨询; (5)省直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 (6)省直会计集中核算; (7)省直住房公积金; (8)外商投资服务; (9)涉外婚姻登记; (10)省政府现行文件查阅; (11)省政府网站公众查阅室; (12)行政复议及法律咨询; (13)“96118”省长公开电话受理服务窗口; (14)省政府新闻发布等。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在项目运行上,按照“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原则,实行“八公开”服务、“四制”办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所有进入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全部实行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事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数量限制、全部审批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八公开”服务。纳入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分为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制、复杂事项承诺办理制、相关事项联合办理制和重要事项协调督办制。当事人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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