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
释义 | 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12月,是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行使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能。中心现有编制14人,设正副主任各1人,内设3个科室:即办公室、技术科、管理科。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7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3人。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负责全省固体废物环境行政管理和监督业务。 二、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放置的行政措施及污染防治规划。 三、组织实施对固体废物污染源及污染防治设施的专项调查、检查,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限期整改。 四、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六、进口废物用作原料申请的初审。 七、对市州、县(市、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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