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释义 |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依公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事业单位。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负责组织吉林省的地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是以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情类文献为主体的编纂和管理活动。现任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淑坤,副主任顾太、李云鹤、严 寒。现有7个处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 编委会主要职责如下: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指导,负责制定《吉林省志》及市州、县(市、区)志编纂规划;组织实施《吉林省志》及市州、县(市、区)志的编纂规划;负责对承编《吉林省志》的中、省直单位及市州、县(市、区)修志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督促检查;代表省政府对省志和市州、县(市、区)志进行审查验收;承担省委省政府的综合年报《吉林年鉴》的组织、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对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和行业年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开展政策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省方志、年鉴队伍的自身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省情信息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对省、地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组织指导;组织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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