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安市委信访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02]16号),在市信访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为正处级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2、代表市委、市政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转、交办件;向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对重要的信访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3、协调处理跨市、跨部门、跨县(市、区)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赴省、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适时对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和排查;督促对列为重点县(市、区)和单位整治措施的落实并予工作指导;检查、协调本市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4、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负责信访法规宣传、贯彻和落实;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访信息收集、综合和反馈;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5、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统计、财务、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信访干部的培训;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的日常事务。 (二)信访科 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负责办理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件;预防和处置集体访、异常访、突发性事件;负责对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和排查,向有关部门提出警示性措施;交办、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做好赴京、赴省上访人员的回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上访人员稳定、管理、教育工作;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做好对危害社会秩序的来访人员收容遣送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对普遍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编发《汇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向县(市、区)和部门通报来信来访情况;对全市基层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督查综合科 负责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和领导同志有批示的,以及重要的信访件的督查;负责对全市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的督办、检查和指导;负责对重点县(市、区)和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访信息收集、综合和反馈;总结交流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组织起草有关信访业务文件和法规草案。 三、人员编制 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职数3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