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山市信访局 |
释义 | 信 访 局 主 要 职 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信件;接待群众来访,确保信访渠道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规定、办法的建议等。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受理信访事项,向区、县和市直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县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办法草案;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区、县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五、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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