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
释义 | 科 协 职 责黄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是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全市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区,促进学术发展、知识创新。 (二) 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区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 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有关规定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四) 表彰、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 (六) 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港、澳、台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七) 依法监督、管理所主管的科学技术团体,指导下级科协的业务工作。 (八) 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邪教;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九) 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协机关在改革中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自身性质,积极探索并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市科协组织特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依照科协章程和条例,开展各种工作和活动。二是广泛调动科学技术团体和地方科协的积极性,加强集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其作用。三是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 内 设 机 构(一)学会部(办公室) 拟定科协学术活动规划,依法监督、管理所属的科学技术团体,组织、协调、指导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学技术团体承担或参与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项目论证、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攻关活动,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组织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优秀建议的评审与表彰;承担继续教育、技术培训和学术期刊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市科协学术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港、澳、台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日常工作;拟定科协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及财务、保卫等机关事务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科技工作者,开展联络联谊工作;表彰、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规划、组织、协调科协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市科协宣传工作。 (二)科普部 拟定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策划、组织、指导“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参与有关科普工作的规定、办法的拟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文范和实用技术培训及推广工作;指导科协系统、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科普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科协科普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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