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彩云协会 |
释义 | 第一章 总 则彩云协会在2010年末就开始运行,2011年2月27日青岛分会成立,2011年3月15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正式注册,成为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领导下的校级组织。2011年8月18日在云南省镇雄县注册,成为共青团镇雄县委员会领导下的青年公益组织,自此彩云协会立足各高等学校分会,迈向社会的格局开始形成;全力服务云南,敢当祖国建设大任的态势初见端倪。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彩云协会,简称彩协。英文名称:Cai Yun Association. 第二条 彩云协会是主要由全国各大高校大学生、研究生和社会各界有志青年或青年团体组成的,主要致力云南经济、教育等事业的建设,探索民生致富道路;探究全新的公益模式,引领社会公益;感恩教育,整合资源,服务社会的青年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 彩云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青年力量,为会员搭建一个学术、文化交流和创业交流平台,广泛开展感恩家乡教育活动,全力支援家乡建设;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探索民生致富道路;践行公益,努力创新,探索全新的公益模式;立足云南,为云南乃至全国的教育和经济等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条 云南彩云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拥护云南省经济和教育等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大政方针。 第五条 彩云协会的组织原则参照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团体常住云南省昆明市。现暂时定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第二章 会员和委员第七条 彩云协会实行个人-团体会员混合制,由全国各省市或地区的相关青年组织、全国各大高校云南籍学生联合会等联合组成,单个会员实行终身制且在四十五周岁之后不再从事协会具体事务。凡依法成立、承认并拥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彩云协会的青年或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取得会员证书后即成为本会会员。本会会员必须服从所在地彩云协会分会管理,对还未成立分会的地区暂由该新入青年团体处理分会事务,负责人由该团体推荐,本协会总体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第八条 彩云协会的委员,由各各分会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本省或省外相关热爱云南经济及教育事业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第九条 各分会的权利 一、各分会有向本会推荐委员的权利; 二、各分会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各分会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四、各分会有提议修改章程并派代表参与章程修改的权利。 第十条 各分会的义务 一、各分会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二、各分会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分会在未经本会总部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解散该分会。任何分会的成立与解散必须向总部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本会总部委员会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成立或解散分会。任何分会主要负责人都没有权利解散其所在分会。对于解散的分会会员个人,可依据本章程,独立入会或经批准直接加入其他分会,本会承认其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 各分会如果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销其主要负责人职位或开除出本会的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复审议一次的权利。 第十三条 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 一、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是彩云协会为本会赚取必要的活动经费而组织的由总部委员会直属并执行本会特殊任务的组织。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主要负责人总部委员会特殊任命,其必须对总部委员会负责。 二、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成员可以不是本会会员,其成员的发展与考核由该组织自主进行。 三、本会会员可在经过本会附属组织考核后成为该组织的成员。该组织成员除享受本会会员部分待遇外,还享有该附属组织的成员待遇。 四、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的任务是为本会赚取必要的活动经费,同时为本会会员提供实践的机会和平台。 五、彩云协会附属组织所集经费在非特殊情况下,除由该组织必要的组织支出,剩余的百分之二十上缴本会总部财务部管理。 六、本会总部委员会规定在无特殊要求外,该组织在本会总部委员会席位为二个,常委席位为一个,总席位不超过两个。 第十四条 委员的条件 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本会委员应是在全国各地区各高校中有一定影响的云南青年杰出人才或青年学生代表; 三、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个高校中大多数云南学生或各地去云南籍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本会委员必须非常熟悉云南各地区相关特色产业,地域优势,交通网络,各大企业及相关信息; 五、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除特别需要外,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六、每届总部委员会委员的平均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岁,常务委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三十五周岁。 第十五条 委员的权利 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当地彩云协会分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委员有要求、督促本会所有成员维护云南省合法权益的权利,有检举,批评破坏云南人民形象或合法利益的个人或团体的权利。 第十六条 委员的义务 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委员有维护云南人民(包括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云南各时期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关信息,了解和反映各各分会以及省外各族各界人士有关本协会建设和云南教育建设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委员有向本协会提供相关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十七条 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 第十八条 会员和委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分会的退出称为分会的解散。 第十九条 会员条件及义务 一、本协会所有会员必须承认并拥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形象,自然端庄,谈吐有礼; 二、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必须认真履行总部委员会决议和所在分会委员会决议,全力维护云南人该有的尊严和合法利益,维护本协会正当利益及形象的义务; 三、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四、本协会所有会员有监督各自所在分会及总部委员会,主席团等机构和本协会其他会员个人的工作及行为并向总部委员会举报的义务; 五、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向所在分会或彩云协会总会定期缴纳一定会费的义务; 六、本协会所有会员有维护彩协荣誉,发扬彩协精神的义务; 第二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会员有参加本会总部和各分会举行的一切公共活动的权利; 二、本会会员有监督各会员个人及机关的工作,并有向协会总部委员会或分会委员会要求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处分的权利; 三、本会会员有向本会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的权利; 四、本会会员有为自己有关为本协会工作而开展的项目申请金费的权利; 五、本会所有会员有向本会推荐会员,并有要求对优秀的会员个人或集体给予相应的表彰的权利; 六、本会会员有请求分享本会所拥有的所有社会实践经验,学习资源以及志愿心得的权利; 七、本会会员有向本会请求提供社会实践、实习机会为其联系就业岗位的权利; 八、本会会员有向本会申请给予自身学习,生活以及心理上的帮助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彩云协会总部委员会。彩云协会总部设在昆明,现在暂时定在青岛。注:机构设置参见附表1. 第二十二条 总部委员会由各各分会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每届全国委员会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 本会总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二十四条 本会根据各分会的会员多少及分会规模,为其指定本会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席位,各分会指定席位最多不超过三人。各分会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第二十五条 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分会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各分会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分会参加总部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总部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总部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等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总部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同是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 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举行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彩云协会所有任职人员的产生按照能者居之的原则进行公开选举,特殊情况下总部委员会有权任命各分会主要负责人及总部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九条 总部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总部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三十条 总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第三十一条 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总部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 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会务。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负责人由主席会议决定。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办事处,承办彩云协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 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三、执行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决定总部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五、行使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四条 由彩云协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彩云协会分会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地级市,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均可依据本章程,由会员个人自愿加入,建立各省市、地区的彩云协会分会。 一般各分会成立时人员不得少于五人,各城市中的高校可联合成立分会,整个城市的会员或是该分会会员减少到不足五人时,则将该分会或城市会员并入临近城市满足条件的分会。 第三十六条 各地区分会全体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特殊情况下,经该分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每届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次数由该分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七条 各分会全体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分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分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参议、提议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分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三十八条 分会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其主席团主持会务。 第三十九条 分会委员会每年举行次数不得少予两次,会期由分会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四十条 各分会可根据特殊情况对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作必要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本会若因某种不可抵抗的原因而解散后,本会资金必须依法处理。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四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附属机构的资金提供; (二)、社会捐赠; (三)、各单位资助; (四)、会费方式(当资金短缺时采取收取会费的方式,出入记录要进行整理并存档)。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部分人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财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基金存折由主席保管,金融卡由主管财务的副主席保管。 第五十条 基金存入,主席与分管财务副主席应互相告知;做活动时,若花销数额较小,先由经手人支付,再报销;数额较大时,由主席与主管财务的副主席共同决定是否提取。 第五十一条 基金支出须定期向会员公布,必须通过全体会员的多数通过,否则将追回不合理支出的资金。 第五十二条 基金流失。数额不足千元并查明原因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不能查明原因的,主席赔偿全额的3/5,主管财务副主席赔偿全额的2/5,并且两人都必须向全体会员做出书面检讨;流失数额超过千元,责任人(未能查明原因的,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连带为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协会组织机构换届时,基金出入记录,存折和金融卡必须相应递交,密码必须更换。 第六章 解散程序及解散后的财产处理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和会务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解散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解散。 第五十八条 本团体解散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第五十九条 彩云协会章程在试用期间,总部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章程相应内容作必要的修改。修改程序如下: 一、 由不少于本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出,不少于全体列席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其中,总部委员会出席委员数不少于全体委员的总数的五分之四。 二、 由不少于所有分会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分会集体提出,经总部委员会不少于 列席人员三分之二的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注:列席全体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总数的五分之四。 三、由总部委员会不少于其总数的二分之一或分会总数的五分之四提出,并将修改内容及建议提交总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即可。 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总部委员会。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章 附加说明附录1.1 彩云协会有关机构设置的一些说明 彩云协会总部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主席团 秘书处 附属组织 财务部 外联部 组织部 人事部 实践队 彩云协会总部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即为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2、秘书处是比较庞大的机构,所含对三大部门以及各分会委员会和主席团工作的监督和考绩,管理所有文档资料,建立学习及经验分享资料库,完善本会管理制度。秘书长全权接手秘书处工作,并直接对主席负责;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完成工作。 3、外联部由外联副主席全权负责。工作分为两大类,一是要负责向外界拉拢资金;二是负责宣传工作,联系公司工厂以提供会员的假期实践机会和平台,并能争取与其达成相关协议;与在校其他相关利益团体做好联谊工作,必要时可借助他们的力量以完成我们的工作。 4、财务部由财务副主席全权负责。主要管理本会活动经费的来源于使用,监督其他所有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财务预算,明细财务报表。自主完善现金出纳,监督及管理制度。 5、人事部由人事副主席全权负责。主要工作是发展会员以壮大本会规模,做好所有会员登记与管理工作,杜绝外界非本会不法人员的混入,确保内部人员组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是本会所有个人(各分会主要负责人及总部所有成员)的监督机构,做好为本会寻找并推荐高水平管理型,技术性人才的工作。 6、组织部主要协调各分会之间的关系,同时负责本会除有特殊规定之外的一切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附录2 关于组建彩云协会的一些说明 云南系大西南几个省中经济教育较为落后的省份,更不用与许多发达的沿海省市相比。总体上而言,云南还是一片欠开放的地带,经济发展落后,教育水平及质量都远不如许多开放城市,人口素质偏低。再加之云南地接金三角地区,从而使得许多贩毒分子取近云南以入中国于是云南成为毒品走私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这就给云南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云南多高原山区少平原良地,难以建立比较完善的交通网体系,大大制约了整个云南经济的发展。综上几个主要原因导致了以下种种直接或间接的不良结果,现在做分析如下: 一、 成立彩云协会的必要性: 一、历史一直冠以云南人以南蛮之称并延续至今。所谓蛮人即为顽固不化之人,也暗含云南一直都是荒蛮之地。其实,只要是一个了解云南历史的人都不会接受这一称谓。因为蛮者,乃以偏概全,以点概面也。自中华文明开始以来,云南就已出现能与中原文明相媲美的文明,就连之后的整个成都农耕文明都是从云南源而广之的……..南蛮有姓氏和名族歧视之意,最早出现在黄帝时代,因而要改变人们心中对云南人的这一观念是非常困难的,而身为云南人的我们又不能置而不顾(作为一个稍有自尊心的云南子弟都有一种愤怒冲顶之感)。那咋办呢?面对如此困难,我们只有变换方式方法以达到预想效果---------那就是改变蛮人原始之意,让人听了不再生害怕之意,抵触、鄙夷之心,反而能让人听之敬仰,见之欢迎。但是,要达到此点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本省的总体人口素质。身为云南高知识分子群体之一,我们又能为此做些什么呢? 二、 现在贩毒的形式不仅对我们同时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极为不利,不过就云南的绝大多数地方而言,大体环境还是相当安全的。然而,外界对云南的第一映像除了环境优美(因为有太多原始的地方)就是毒品横行。云南在外界人们心中的安全环境实让人心忧,就因为如此原因,全国各大高校所有支教团队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极少有到云南开展的(通过调查全国各大高校中近百分之九十的团队不愿意到云南开展活动,尤其是许多像支教这类的公益性活动)。而成年在外与那些所谓的发达地区的环境中生活着,快乐着的各大高校的青年学生们和成年的在外面那些较好环境中工作的各界青年们,我们又都能为此做些什么?又做了些什么?遇到一个意图扭曲云在人们心中的形象的行为的时候,你又有过何种想法?又是否采取过有关的正当手段来制止这一行为或是纠正它? 三、 我们云南的青年学子,有多少能为自己是云南人而感到骄傲、自豪的?我们的名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什么一定要伴随着所谓经济的发达……才能叫做有脸面?如果连云南人自己的子弟都瞧不起自己,那又拿什么让别人看得起我们?成天自暴自弃,全部把自己当一个云南人看待,那自然在别人瞧不起你的时候,也就全然无所谓了。因为你麻木了,你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归宿,一个忘记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人,又有何尊严可谈? 在学校,许多成天沉迷于网络,不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是我云南学子。为何如此?就为我们所接受的教育比别人差吗?告诉你,这是借口,绝对的借口。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何我们的云南兄弟姐妹们在清华,北大这类的高等学府中能名列前茅,社交一流呢?为何我们有许多同胞能从刚入校是的倒数越到年级前列呢?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所接受的教育是不如别人,但是有一点我们不能忘记,那就是他们是人,我们同样是!他们在前二十年,走在了我们的前面,但是,人生后面还有很多个二十年,难道我们用几个二十年的时间和我们的信仰还超不过他们吗?记住,人活着,就得想办法证明你活着的价值;人活着,就得活出自己的气质,作为一个云南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云南人,难道你就情愿在大多数人鄙夷的目光下毫无尊严的活着?想过没有,你、我、他,我们,我们到底能做些什么? 记住: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我们”,相信只要随时心中有如此的信念,再大的困难,在我们的团结下都会迎刃而解。但是,团结又谈何容易,尤其是云南人或者甚至说是整个中国人。单干可以,但就是不能、不愿与自己的老乡团结共事。是因为怕让别人知道了你的老乡是云南人,而使你丢脸吗?甚至你自己也不愿或是没有脸面承认自己是云南人吗?那么,针对这些,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是否我们该有那么一群有血青年主动去团结我们的老乡呢? 四、 关于搜集到有关云南人表现的一些可靠信息 云南人,尤其是老一代的云南人,观念是比较保守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拿重男轻女这意思想来说吧。这个思想,是现在的中国大多数地区都还普遍存在的。但是,就只有云南人把它发挥到了极致。下面是一些事实: 云南女孩子的平均结婚年龄比其他省市(除了个别省外)的女性平均结婚年龄低,尤其不能比发达沿海城市。很多女孩根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甚至有的才十五岁左右。并且这些女孩都以远嫁而出名,山东、湖南、湖北、广西、广东、安徽、浙江、江苏、江西、河北、北京、内蒙、陕西、贵州、四川……全国那么多省份几乎应有尽有。在云南,更多女孩的婚姻只是嫁妆的牺牲品,更早的时候,他们几乎不能在主宰自己的婚姻。 好,那么别人又是咋样看待云南女孩子的呢?假期我在外打工的时候暗下了解了一些关于此类情况的信息,和我交流的这些人大多都是山东、河南、两湖及江苏一代的人,几乎全是女性,还有的是女孩子。且看他们是咋样看云南人的。 首先当他们知道我是云南人,然后知道我是大学生的身份,最后在知道我的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在华东地区学校还算有点名气,但在南方不是很有名)的时候,表情从麻木到眼睛一亮再到惊讶。的这一变化说明什么,我当时也没弄明白。直到她们问我:“像你这样的大学生,云南到底有几个?你们不得要像个宝似的供起来吗?还要出来自己挣钱?”她们这话是啥意思,我想大家都知道。云南在清华北大的兄弟姐妹们多得是,在里面拔尖的也不算少,更何况是像我这样的呢?那么为何在她们心里就认为云南就不可能有大学生?原因的原因是在她们补充了一句话之后才浮现出来的。她们说:“你们云南应该没有女大学生了吧,嘿嘿!云南的女生彻底没戏了,还有你们那边连一条好路都没有…..啥时候能好起来?哼,即便有点指望,也只能是你们男的了,反正你们那边的女孩是没希望的……”说话的是几个湖南女孩,她们也辍学打工。说这话的时候,他们没有发现我在通红着脸死盯着她们。 我问了原因,她们的回答跟前面所列事实基本一致。后来的时间里,我涉足过好几个大中城市,在那些地方,我们的姐妹们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别人无意有意的鄙夷。更有甚者竟然用“下贱”两个字来形容我们的姐妹们。“下贱”,我想这两个字会是我们所有云南人心中永久的伤痕! 人,当你把自己套在一个框框里的时候,你永远 就只是一个“囚”,直到某一天你奋力打破了它!那么面对外界给我们套上的这一“框框”,我们又有没有勇气打破它呢?又该如何起手? 五、反思云南的教育成果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这是一句在云南很多乡村小学乃至初中经常看见的一条标语。云南是穷了一点,但是,教育这一点是花了很大功夫的,每年的教育经费都不少。所以其他的建设资金也就不是特别充裕(尤其是在本身经济就不发达的情况下),经济发展也就相对减缓了脚步。如果云南学子每年高校毕业生都能回来建设云南的话,这笔教育金费又是花的特别值得的。但是,往往在外求学的能有机会接触到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接收到比较良好的教育的青年学子们大多都不愿回来。就拿云南每年的高考状元或是前两百名的学生来说吧,他们更多的是毕业以后只为自己打算:有的研研究生毕业以后,要么出国工作,要么在国内沿海比较发达的城市工作……又有谁愿意回云南这个偏僻的大西南穷省?!他们有人每年拿着几百万的年薪,来云南,谁又能支付他们?从自身来讲,云南的教育是失败的!因为穷,所以大力发展教育;因为穷,所以云南每年培养出来的人才却没有一个愿意回去的;也是因为穷,所以云南似乎越来越穷。于是,云南的教育和经济就像是溜进了一个死循环一般,永远也没有出头的一天。 所以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难道我们就那么情愿看着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如此低沉下去吗?是否我们该为此做些什么?是否我们该在毕业之时首先想一想该为家乡做点什么?一句话,云南十几年的教育之恩,就等我们来反哺了。云南需要我们! 六、我国的青年学生都比较欠缺社会实践,自主生活,自主创造的能力。作为云南青年学子,我们更需要一个共同的平台以锻炼自我,实现自我! 综上,我们在外学子应该团结起来,围绕上述问题,开展解决问题的工作,来做一些我们云南人该做的工作,承担起当代大学生该承担的一系列责任,以体现我们的社会价值! 二、彩云协会成立的可能性 一、 彩云协会就其成员而言,大多是有高知识水平的青年学生,是一群其他组织难以匹敌的智囊团队,比较容易理解并贯彻本会的意志和精神且富于组织和团结。 二、 同时云南学子,我们都期望找到一个能够提供给我们锻炼的舞台,以让我们能够从容面对如此巨大的就业压力。这使得我们从心理上和能力上都有一种优越之感! 三、 就组织的性质而言,我们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政府的承认。这为以后本会的合法性奠定了基础。 四、 国家开始重视云南的经济等各方面的建设,正在进行的“云南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专项规划”,云南经由缅甸直达印度洋的大通道一旦建成,云南将不再是贫困边陲,而成为开放的前沿。现在的云南急需大批建设性人才,再加之云南本身的各种特色产业较多,所需人才的行业也较多,故而我们不愁自己的会员无施展才华之处。云南政府也将借助此战略机会打造滇中城市经济圈,快速发展特色产业及重工业,云南有望在今后十几年的时间里实现经济和教育质的飞跃。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整个东南沿海地区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是整个大西部地区很多地方任然贫困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之下,今后国家的政策在不放松东南沿海发展的同时,更多的会偏向西部地区,这对云南更是如虎添翼。 五、 在今后云南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吸引更多的云南学子回乡,也会增加外省高科技人才向云南的涌入。这对本团队的壮大和发展无疑会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三、关于彩云协会的发展方向及前景 一、确立本会的合法性。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本会的注册,登记。 二、首先要必须要建立健全自己的合法网站,建立并完善自己的各高校及小学至初高中的各科学习资料库,社会实践经验库,学生会员学习和心理交流平台。并免费向会员及云南学生开放,引导他们正确的人生走向,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三、将本会工作及宣传逐渐电子信息化,完善我们的会员注册机管理系统。并将本会分会扩展到全国各大高校所在大中小城市,并完善本会的管理制度。 四、开展我们的特色工作。加强并更注重与高中生的交流,支教,大学生培训等等。 五、今后为筹备更充裕的资金,我们将会发展属于自己的一家人力资源中介公司,积极开展与云南境内各类企业的交流与协作,为更多会员争取或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到那时,本会的社会价值将更多的体现为会员个人的社会价值。 四、彩云协会具体行动参照 行动大体方向如下: 鼓励会员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加强一系列公益性活动,引导云南青少年学生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活动,并努力为其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组建创业、学术及文化讨论组同时开展与其他省份的青年学生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以锻炼、提升会员的交际及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与其他高技术人才的联系和团结,发展与各成熟的青年组织的联系并达成相关友谊合作,搜集信息以完善本协会组织方式及结构;树立好并维护好云南人民的优良形象,努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彻底消除大多数地区的人们心中对云南已形成的扭曲形象;将组织培养的以及所结识的各类优秀人才最终引入云南的经济及教育建设事业中去,完成组织使命同时实现组织社会价值。 一、在学期间相关活动: A、学习交流讨论会; B、联谊活动:与在校社团或是其他省的老乡会联谊; C、假期实践经验交会; D、加紧联系云南境内(只是建议并非强制)的各类工厂或公司和学校,寻找假期实践平台; E、搜寻相关就业信息,云南相关实事及有关组织发展的信息并适时开展组织发展研讨会; F、联系、发展会员以壮大组织,进行网站平台内容设置意见搜集活动; G、联系学校支教类团队,引其入滇支教同时注意保持之后的友谊; H、在本校甚至其他高校或社会上宣传好云南品牌。内容包括中西部发展、云南特色、云南政策与前景; I、加强老乡会成员及本会会员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J、其他本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开展的活动。 二、寒暑假期间相关活动 1、公益性活动包括支教(今后本会假期的主要活动之一)等社会实践与实习; 2、在实践中搜集更多实用性的相关信息,同时联系更多的公司并尽可能的与其达成相关协议,为之后的假期活动提供牢靠的保证; 3、为本会相关活动拉去赞助经费; 4、定向帮助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学生,做好合理正确的人生选择。帮品行不端的青少年学生,重点引导其迈向高尚的人生道途,不危害社会; 5、组织会员为赚取必要的活动经费而开展的集体性活动; 6、其他比较重要的活动。 三、特别注明 1、无论是在何段时期,我们都会拥有自己的创业实业小组,大力支持本会其他活动为本会工作注入最为明显的力量。 2、创业实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 a 研究云南省广大特色产业及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趋势; b 挖掘云南省发展潜力产业,做好可能的人才资源安排工作和人才发展方向; c 搜集创业及创业培养的相关信息,研究各类创业问题; d 专门为云南大学生提供创业信息、机会及平台,培养其创业创新能力。 五、会员管理制度及条例 一、为便于方便管理,及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符合彩云协会章程。 三、管理条例 1、所有新入会员必须在彩云协会相应分会或总部登记注册,或直接在本会网站注册,但必须提供有关本人身份证明必要的信息。 2、彩云协会所有会员必须随时关心本会及云南实事,关注本会网站公布的信息。会员网站会有每个会员相应的积分记录,作为今后会员考察的一项指标。 3、彩云协会所有会员必须克己奉公、严格守法。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管理,认真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负责谨慎的行使本会赋予的权力。 4、彩云协会所有会员不得脱离本会集体擅自开展有损本会荣誉和利益的活动。一经发现,可视其情节轻重依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以及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5、彩云协会所有会员不得擅自挪用本会活动资金,一经发现,本会将勒令其给予挪用总费的双倍赔偿,同时取消其会员资格。 6、彩云协会所有会员在自愿参加的本会为赚取必要活动经费的集体活动中所得除必要开支外,剩余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作为集体经费,必须上交本会财务部管理。 7、彩云协会任何会员个人或集体只要为本会向外拉到赞助经费,本会将以该赞助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由该会员个人或集体自由支配。 8、在每年年终工作报告中本会将对为本会及云南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做出突出工作贡献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并评出优秀会员若干,同时记录到本会网站。 9、彩云协会所有会员有权利加入本会附属会员组织,本会附属会员组织成员享有特殊工作环境和待遇,同时在工作之外有自由支配自己时间的权利,不受组织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但可以自愿参加。 10、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的成员可以自愿退出该组织,其工作形式、时间以及地点服从该组织组织者(主要负责人)的安排。 11、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帮助本协会其他成员完成学业,协同解决困难会员生活、学习及心理上等问题的义务; 12、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努力学习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义务; 13、本协会所有会员有积极主动联系其他地区的分会会员或老乡,培养好彼此之间的感情,为本协会发展,推荐优秀会员的义务; 14、本协会所有会员有促进并维护本会内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并积极举报企图破坏或破坏此团结的行为的义务; 15、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向家乡进行支教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的义务;注:此公益性活动没有形式,内容,成员和组织要求等的限制。 16、本协会所有会员均有为云南经济和教育事业做出该有的贡献的义务。注:所有高校毕业生有责任回云南支援建设,但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正当的方式方法以回报家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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