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辖区总面积1.01万平方公里,人口519万。自1942年6月1日,淮海区人民法院成立以来,淮安法院在战火中诞生,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壮大,在十年动乱的废墟中重建,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展。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清河、清浦、楚州、淮阴四个区法院和涟水、洪泽、盱眙、金湖四个县法院。 淮安中院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综合处、裁决处、实施处)、司法警察支队、办公室、宣传处、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设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研究室、行政装备处、司法鉴定处、审管办、信访办等部门。 近几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淮安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奋斗目标,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视察清河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对淮安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0年,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联合表彰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近三年来,市中院先后被省院党组记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两次;淮安法院系统连续七年被省文明委命名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市中院连续十年在淮安市目标考评中获得先进;在省高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法院2010年科学发展目标考评中,淮安中院获得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在江苏省“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淮安法院公众满意率连续三年逐年上升,2010年达9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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