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安财政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经济调节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措施;改革完善市、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在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四)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市级财政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措施和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四)执行国家、省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措施,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措施,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措施的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七)拟订财政投融资政策措施和办法,执行财政投融资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融资管理。协调管理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政府投资股份。 (十八)依法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十九)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组织开展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工作。 2、预算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财政预算分配政策和预算管理改革,牵头负责财政预算收支制度建设和协调工作;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年度全市预算;负责分析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拟定、审核、报批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报批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政策的措施与建议;负责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参与对乡镇财政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预算管理工作。 3、国库处 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市级部门的决算,编制市级财政及全市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内债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4、政府采购管理处 主要任务是:拟订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计划;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搜集、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负责进入市一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审查社会中介机构取得市一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确定并调整市一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编制市级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处理市一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有关工作。 5、综合处 (非税收入管理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地方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负责市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报批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统一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票据的使用;监管彩票市场;参与住房、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管理有关的住房资金和财务;负责全市非税收入政策研究制定及征收管理考核、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工作。 6、税政法制处 (稽查处) 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省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研究地方税制改革;办理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调查税源情况;在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调整的建议;审核上报地方性财政、税收法规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国家赔偿方面的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7、经济建设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拟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建设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竣工项目的决算管理;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负责管理市级粮食专项储备等政策性补贴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各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8、企业处 主要任务是: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并实施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的改革;贯彻执行并研究改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财政对企业的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市级国有企业(外经金融处、农业处分管企业除外)财务;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拟订企业国有资产预算编制方案;拟订企业财产评估政策规定和制度。 9、外经金融处 主要任务是:指导和监督旅游、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配合预算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研究拟订有关配套实施办法;参与全市国外贷款(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磋商、谈判工作;负责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 10、行政政法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外事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财务工作。 11、科教文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教育、文化、计划生育、科学、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12、社会保障处 主要任务是:拟订有关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残联等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13、农业处 主要任务是:负责农业、林牧渔业、水利、农机等农口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并拟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市级农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管理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研究提出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14、基层财政管理局 主要任务是: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和职能转变;指导乡镇债务管理;指导乡镇财政所建设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的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参与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5、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市、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16、绩效评价处 主要任务是: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调配、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政策制度;参与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订并负责具体实施。 17、会计处 主要任务是:管理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法令、规章和制度,起草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会同有关处室负责会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职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有关会计行为的技术鉴定工作。 18、人事教育处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县(区)财政教育工作。 19、财政监督稽查局 主要任务是: 牵头组织预算监督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监督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地方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财政局各职能处室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案件;对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机关党委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1、纪检监察室 (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直属单位重要的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三)受理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领导及分工情况姓 名:张国兴 分工情况: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人教处、财政监督稽查局(税政处)、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工作简历:1987.7-2004.12 江苏省财政厅工作,任副科长、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 (其间: 1996-1998.7参加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1.6-2004.6援藏,任拉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12至今 任淮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 名:狄运中 分工情况:办公室、国库处、社保处、经建处、市财政信息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工作简历:1984.07-2004.04 市财政局工作,任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科科长、局长助理、副局长、综合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4.04-至今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姓 名:孙家敏 分工情况:行政政法处、科教文处、政府采购处、外金处、会计处、市预算编审中心。 工作简历:1972.12-1996.04 南京军区入伍,历任排长、连长、军分区招待所所长、参谋、副团职政治协理员; 1996.04-2004.11 历任清河区人武部部长、部党委书记、区委常委、军分区后勤部长、部党委书记、分区常委、纪委副书记; 2004.11-2005.10 任淮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5.10-2006.11 任淮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2006.11-至今 任淮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姓 名:丁高兵 分工情况:机关党委(工会)、综合处、纪检组(监察室)、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华会计函校淮安分校(市财会教育中心) 工作简历: 1976.12-1997.06 济南军区入伍,历任后勤管理排排长、后勤处正排职参谋、后勤部副连职参谋、后勤部正连职参谋、后勤部工程大队办公室副营职主任、通信团后勤处处长、党委书记、团党委常委、后勤部战勤处副处长; 1997.06-2006.10 历任南京军区第八二医院副团职政治协理员、南京军区联勤第十五分部副参谋长、分部党委委员、分部纪委、副书记,直属党委副书记、直属党总支书记,司令部党支部书记; 2006.10-至今 任淮安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姓 名:张继祥 分工情况: 企业处、绩效评价处、农业处、基财局(市税改办)、农发办、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市产权交易中心。 工作简历: 1984.07-1991.05 淮阴市财政局农财科科员 1991.05-1997.02 淮阴财会干部学校副校长、校长 1997.02-1998.12 淮阴市财政局商贸科科长 1998.12-2002.01 清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2.01-2004.01 清浦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4.01-2004.12 清浦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2004.12-2007.11 淮安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7.11-至今 淮安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机构设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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