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处 |
释义 | 简介2011年3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处成立。 为推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捐助,经学校申请,湖北省民政厅于2010年2月核准登记成立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充分发挥基金会的作用,切实加强教育发展基金的募捐与管理工作,经2011年1月28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处。 基本信息一、基金管理处定位 基金管理处为学校正处级行政职能部门,与基金会秘书处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接受社会捐赠与基金会的管理工作,对外以基金会的名义、对内以基金管理处的名义开展工作。 二、基金管理处职能 1.统一组织协调学校教育发展基金的募集活动,不断拓展筹款渠道,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 2.管理、运作学校教育发展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基金保值增值。 3.负责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常事务。 三、人员编制 基金管理处设3~5个职员编制(其中含1个会计编制),今后根据基金会发展的需要再行核定,并可适当使用流动编制人员。 具体职责1.调查和了解学校各类基金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理顺与基金会的关系,明确在基金会管理范畴内,实行有效规范管理。 2.加强与国内外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各界联系与合作。 3.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学校建设发展资金,策划、联络捐赠项目。 4.制定接受捐赠、基金使用及资金运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与规章制度。 5.审核、办理学校及各学院(部门)接受社会捐赠的相关手续。 6.负责各捐赠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 7.协调落实捐赠协议中学校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监督、保障捐赠协议的执行。 8.组织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立项、专家评估及审批工作。 9.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基金保值增值。 10.其他各种与基金会有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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