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协会 |
释义 | 机构简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协会创办于2001年,是一个科技性,学术性的大学生科技社团组织。电子协会现为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一个下属科技类社团,由学院团委指导。电子协会是面向全院广大电子爱好者的科技社团组织。协会的宗旨是“提高同学动手能力,补充教学实践环节,服务校园”,他为同学们开辟了一个广阔自由的学习园地,提高了无限的发展空间。 主要的服务内容及开办的活动如下:一,开办培训班;二、提供试验平台,培养动手能力;三、创建电协资料库,了解电子信息动向;四、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加义务维修活动活动;五、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我们的会员主要有电气系组成,每年新会员入会,都会有老会员组织学习电子知识,培养技能,正是这样的培训活动是电子协会长盛不衰。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协会的影响力不断增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会员的个人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几年来,电子协会在老师们的关怀和同学们的支持下,取得了许多优异成绩。 协会章程湖南工院电子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湖南工院电子协会是由湖南工院学生组织成立的,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直接领导下的社团组织,采用理事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是以电气系学生为主体,面向全院电子爱好者的学生社团组织,本协会在院团委、社团联和电气系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推广和发展电子技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会员的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强化会员的动手能力,将全体会员培养成一支“一专多能”的“懂理论、强操作、懂原理、会设计”的研究性电子技术人才队伍。 第四条:本协会的目标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争创一流社团。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品行端正,有服务于社会的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电子技术有一定爱好的学生,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入会基本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表。 (2) 由理事会审核同意并由学院有关部门批准通过。 (3) 交纳会员费。 (4) 确定为会员,发给会员证。 第六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本协会: 1、受院(系)纪,党(团)纪处分(警告以上)者; 2、以协会名义从事损害协会名誉的活动; 3、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者; 4、考试成绩多门不合格(经补考后,主课两门不及格或副课三门不合格)者; 5、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现重新申请加入者。 第七条:被正式录取后,会员交纳会员费及一寸彩照三张,并填写有关表格。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档案送院社团联合会存档,在各种活动中得奖和年终被评选为优秀会员的,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会员在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后,须交还会员证,会费一律不退回。 第十条:大学毕业未退会者,协会视为终身会员,协会将与之保持联系,并以适当形式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爱护本协会财产,维护本协会名誉的义务; 4、享有对本协会一切决议和工作的询问、建议和评论的权利; 5、享有对协会各类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有缴纳一定的活动经费(会费)的义务,有对会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7、会员在递交退会申请报告后,享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审查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修改和批准协会的章程; 3、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理事会的工作; 4、通过重要决议; 5、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由投票选举产生,其职责是: 1、聘请学院有关老师任协会顾问,指导协会活动;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制定和执行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5、决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本协会实行理事负责制,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若干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职责: 会长职责: 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统筹全局。规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工作,指导并参与协会重大活动。 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与会长各有偏重地对不同事务进行管理。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理事长:协调各理事会成员工作,认真对各理事会成员进行考核。 理事:负责本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严重影响或破坏协会正运转和发展的成员,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会有权进行组织调渡、降职或纪律处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须服从组织的安排,受降职或组织调渡后,须交还原会员证,换取新会员证。 第四章 纪律 第十八条:本协会处分分为警告,留会察看,除名三种。 第十九条:因故不能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应事先向理事会成员书面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条:凡未向理事会提交请假申请,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未经允许随便讲话或做与活动、会议无关的事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未经许可携带非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经批评未及时改正的,做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作留会察看、直至除名。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二十三条:对败坏协会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做除名处理,并记入社团联人个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不按时办理每学期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或交纳会员费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2、院或系的拔款; 3、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4、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由本协会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接受社团联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各种日常开支。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成员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会长或副会长申请,经同意后,执购物发票,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二十九条:若一次性开支超过10元(包括10元)的,须另外征得会长的同意,并按照第二十八条办理。 第三十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按第二十八条办理: 1、开支前未事先申请或申请未征得会长的同意; 2、无购物发票,或在购物发票上涂改的; 3、购物时无证人陪同的; 4、开支金额高于申请报价的; 5、出外联系事宜的来往车费; 6、购物时的来住车费; 7、不是专门为协会而作的开支。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各成员要节约经费的开支,共同抵制、揭发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于利用职务之便,在购物过程中获取回扣或变相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开除会籍,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六章 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会员证正面为湖南工院校标、湖南工院电子协会字样,上附会员照片,会员号,职务等。 第三十三条:会员证经院社团联合会盖章,注册后,承认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四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五条:会员证遗失须立即向协会理事会申请挂失,补办手续,另收工本费。 第三十六条:未作每学期一次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的以及自动退会或被除名处理会员的会员证无效。 第三十七条:会员被调动或升降职变动后,须交还原会员证,领取新会员证。 第七章 协会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由理事会负责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通知海报由社团联宣传部负责。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各类活动须严格遵守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本协会组织活动及会议前须事先写好详细的活动(会议)计划。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理事会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 第四十二条:理事会各成员每学期开学初写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联,接受校团委或社团联的考核。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的各项比赛,活动可设立物质、精神奖励政策,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获得奖励的会员,根据情况可考虑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年终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社团联,记入个人档案,并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评选采用会长、副会长确定名额,再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员,可考虑评选优秀会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本协会活动,会议的; 2、为本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且确实起积极因素作用的; 3、以本协会会员的名义参加各种电子类的比赛获奖,为协会争得荣誉的。 4、对本协会发展有其它杰出贡献的。 第四十六条:凡有违反本协会章程行为的会员,一律不能被评选为该年度优秀会员。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评选由理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经会长、副会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全体会员民主投票选举后产生。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校团委、社团联核定批准生效。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修改权归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归理事会。如与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的,服从上级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