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省文物总店 |
释义 | 湖北省文物总店原名湖北省文物商店,成立于1979年5月, 1991年7月更名为湖北省文物总店,是湖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 湖北省文物总店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征集社会流散文物并加以保护,为国有博物馆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提供藏品 和资料。同时,还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物艺术品爱好和收藏需要的社会职责。据不完全统计,总店自1979年至今, 共计为我省各级国有博物馆提供珍贵藏品近5000件,其中一、二级文物数百件.为保护祖国文物做出了贡献。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急需外汇资金时期,严格执行国家"少出高汇,细水长流" 的文物经营原则,为国家创收了大量外汇,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 它位于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在省博物馆后面的一个僻静处,它系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物事业单位,内部实行企业管理。总店下设“楚古斋”、“楚风斋”和“楚宝斋”等三个文物分店。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使之得到保护,为博物馆(院)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同时,将一般不需要由国家收藏的文物投放市场,满足国内、外文物爱好者需要,或为国家创造较高的外汇收入。湖北省文物总店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人,约占职工总人数的69%;总占地面积达10000平方米;资产总额近3亿元;现有库存文物26万余件,其中,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的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达3000余件。湖北省文物总店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了很多工作,他们说,在社会各界文物爱好者和收藏者中享有良好信誉和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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