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葫芦奖自然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葫芦奖自然村隶属于大海乡都米都村委会,属于山区。距离村委会1公里,距离乡政府40公里。国土面积1.29亩,海拔2100米,适宜种植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有耕地277.5平方公里,其中人均耕地1.4亩;有林地15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4户,有乡村人口200人,其中农业人口200人,劳动力14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03人。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0.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24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畜牧业、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277.5亩(其中:田0亩,地277.5亩),人均耕地1.4亩,主要种植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1500亩,其他面积15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水、电。全村有54户通自来水。有54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30户(占农户总数的 55.56%);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38户(分别占总数的74.07%和70.37%)。 该村到乡政府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3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30公里。 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20户;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20户。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5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75 亩。 该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有54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0.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29.27%;畜牧业收入13.3万元,占总收入的64.88%(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27头,肉牛26头,肉羊70头);第二、三产业收入0.2万元,占总收入的0.98%;工资性收入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24元,农民收入以畜牧业、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3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7人(占劳动力的40.7%),在省内务工2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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