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宏道义务小学 |
释义 | 民国17年夏,中华道教联合会成立,该会决定在海上白云观创设义务小学。 次年7月,该会执监常委会再次决议: (1)在海上白云观创立中华道教会义务小学校; (2)办学经费由各庙观香火收入中提取,及各道友、各热心士绅官商捐助; (3)公推姚天民、谢强公、林康侯、王一亭、龙积之、黄涵之、葛虞臣、陶建华、陈叔任为校董。 由于海上白云观前院当时为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侦缉大队所占用,校舍不能落实,不得已将校舍一分为二,分设在西门大境关帝庙和乔家栅中华道教联合会会所内,学校正式定名为宏道义务小学。由于姚天民、谢强公等校董的尽力主持,翁寅初、郁葆青等人的热心赞助,校务日臻完善。 民国20年,共有学生100余人。上海市教育局考评该校以“成绩显著,虽值战事(一二八事变)影响,亦继续不辍”,准予立案。民国21年,又增聘教员,增设课程,贫民子弟入学者众多。 民国26年,终因日军侵华日深,宏道义务小学只得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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