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鹤山草庐 |
释义 | 鹤山草庐位于福州市东门,建于清代。清咸丰、同治(1851~1874年)年间,魏杰在经商发财之后,向塔头街“林半街”买下十座房舍分给他的七个弟弟和三个儿子,并亲自选址在塔仔弄创建“鹤山草庐”,面积1000多平方米,坐北朝南,四面围墙。主座建筑祠厅辟左、中、右三门,大门六扇。入门,三面环廊,廊下天井,厅堂面阔三间,进深二间,穿斗式木构架,双坡屋顶,斗拱、挂落、檐、楣雕画精美,是奉祀魏杰生父富友之祠厅,旁建静修书屋、寿泉厅、泉石居(花亭)等,分别作为祭祀、课读、书画及住宿之所;泉石居是魏杰长住的宅院园林。1988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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