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鹤岗市教育局
释义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贯彻教育法律法规 规章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教育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二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内中省直企业所属学校、地方企事业办学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协助市政府进行教育督导及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评估。对职教类培训学校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进行审核认证。

四、负责全市中高等以上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拟定、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下招生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所管院校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 、负责指导和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

六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 、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 、审核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商有关部门批准或报上级批准;对社会力量拟办学校进行评估审批;制定教学的基本文件,开展教育教学水平的评估,组织初中以上毕业和升学考试。

九 、负责全市远程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统筹管理教育预算外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所属院校的教育事业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绿化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的教育人事工作和教师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核定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管理师资调配;认定教师资格;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工资、职称评聘、干部培训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奖励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的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

十二、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贯彻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核拟出国留学人员的资质,并向上级报批。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负责市特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发放入学资助金;制定特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和减免费政策。

十五、负责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对所属院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后备干部进行考察;对所属处级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任免准处级单位的副职干部和所属单位的科级干部;负责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七、承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28:49